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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让“老赖”上不了动车

2016-03-08 20:58: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师锐)今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我省法院集中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今年将通过“充分应用执行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适用执行转破产制度,积极运用司法建议和民事制裁手段”等举措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卫里通报说,2013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6.66万余件,执结标的681.40亿余元。“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既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一主要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公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还不强,当事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外部原因等方面的原因。

今年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涉金融案件等几类案件。

为确保执行难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省法院将用足用好全省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其次是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加强与政府公安、工商、土地、建设、金融、发改、民航、铁路、旅游等部门联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记者了解到,目前“老赖”已经在乘坐动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受到限制,下一步,“老赖”还将在高档住宿、消费等领域受到限制。

此外,全省法院还将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依法对那些资不抵债、无法兼并重组的“僵尸企业”,实施破产或动员当事人向相关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或破产还债。同时对于执行中发现有关单位在管理中存在漏洞或执行制度不力的,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非法干预、阻碍执行工作的人员或单位,依照民事诉讼法实施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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