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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平:依法依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016-03-10 07:22: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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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张昌平建议——

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依法依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东南网3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和工商联界别联组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福建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实际,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张昌平建议,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依法依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张昌平介绍,2014年,国务院就出台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但从全国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不很理想,民营企业仍然在合作上面临拿项目难、银行融资难等问题。而造成这“两难”的原因,主要是“两怕”:一是预期能赚钱的项目,给民营企业做,怕被指责为利益输送;二是预期赚钱不多的项目,给民营企业做,一旦出现风险,怕难以收场。

张昌平认为,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公共设施建设,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举措,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负债过重问题,有利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领域运营效率,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活力,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双受益,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

如何引导好、使用好这支力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既亲商、又清白。”张昌平建议,要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热情。

他建议,一要尽快出台相应配套政策。首先要明确多元主体参与的路径、权责,主体既可以包括政府和企业,也可以包括财团法人和非营利机构等,对其权利、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其次,优化公共项目决策机制,让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项目策划,并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运作程序。同时,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金融手段确立参与PPP项目的各方权责与损益分配机制,为PPP产品未来证券化提供基础。

二要加快PPP专项立法步伐。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和《特许经营条例》,消除企业对政策变动的担忧,为PPP模式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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