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闽全国政协委员讨论计划、预算报告和慈善法草案
2016-03-11 07:27: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严顺龙 林侃) 9日至10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住闽全国政协委员在各自委员小组讨论计划、预算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 委员们认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既是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支撑,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抓手。两个报告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贯穿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委员们还就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向、路径,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财政转移支付、提高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等提出建议。 讨论慈善法草案时,委员们认为,草案不仅对慈善进行了准确定义,还结合国情,提出“大慈善”的概念,使慈善不局限于扶危济困,更包含了捐献、志愿服务等活动和行为,并让全社会都能享受到慈善。 委员们认为,目前的慈善法草案从制度安排、基本框架方面等都充分体现了学术界和实践界的基本共识,是共识的最大化,这说明立法过程是一个开放和民主的过程。 谢荣增委员认为,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此时立法非常及时,慈善行为会得到更好的规范和发展。 黄其森委员表示,福建有乐善好施的传统。慈善法的出台将给更多的民间慈善组织生存空间,能保持慈善的开放和多元化。他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权利。 |
相关阅读:
- [ 03-07]习近平总书记与“十三五”规划
- [ 03-04]精准扶贫要讲实效——直击全国政协民族界别分组讨论
- [ 03-04]日本奥运相称将成立讨论小组研究火炬台设置
- [ 02-26]平和县直工委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讨论会
- [ 02-16]福州市政协委员开始分组讨论两个报告
- [ 02-16]杨益民参加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