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绿色金融犹待不断完善 ——访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

2016-03-13 07:51: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严顺龙 郑璜)今年全国两会,绿色金融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省委副主委骆沙鸣关注的话题。他认为,福建的绿色金融走在全国前列,这对福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大有裨益。

“绿色金融通过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支持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它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产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生产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他说。

福建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贷款余额1398.47亿元,比2015年年初增加100.04亿元;从高污染、高耗能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贷款337.25亿元。同时,绿色信贷业务促进我省企业年节约标准煤419.71万吨、水资源309.9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30.03万吨、化学需氧量5.58万吨……

他认为,福建绿色金融还有不断完善的空间——

一是出台绿色金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包括:探索设立政策导向性的绿色金融引导基金和发展基金,成立专司绿色金融的金融机构或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券商、担保、贷款公司设立绿色金融业务部门,建立绿色IPO保存机制等。

二是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体系。例如借鉴国际环保信贷准则和“赤道原则”,制定节能减排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等,提升绿色金融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允许商业银行将节能减排信贷投放单独统计,将其与其他一般性投放和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投放区别开来,鼓励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增加企业的“环境责任利润”等。

三是促进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除政策性金融外,加大商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的积极性;在绿色项目筛选、资源配置、风险管控上下功夫,建立涵盖产业基础设施和人口转移的多层次结构化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现金分配、基金分享、股权分配等方式让农户分享绿色城镇化建设的成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