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两成消费者自认倒霉
2016-03-15 10:33:1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昨日,省消委会联合全国42家消费维权单位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超过九成的消费者曾遇过食品安全问题,七成多消费者认为只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此次调查自去年10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启动,历时4个多月,共有133225名消费者参与。调查结果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遇到,仅有5.56%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54.2%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占比17.81%;19.91%的消费者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仅4.29%;还有1.26%的消费者选择找媒体曝光。 |
相关阅读:
- [ 03-14]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烤肉店使用罂粟壳
- [ 03-12]全国人大代表林腾蛟建议:从源头上强化食品安全管控
- [ 03-10]福建去年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较前年下降33.9%
- [ 03-09]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2245公斤
- [ 03-09]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 [ 03-09]17家乳企食品安全审计发现多处问题 部分涉嫌编造检验记录
- [ 03-09]消费新时代 食品安全咋维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