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查处15名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人

2016-03-17 15:12:00 刘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3月16日电(刘丰)“家里有小孩的家长都看好了”,这样的标题加上“偷抢小孩,买卖器官”的情节描述,有些甚至附上视频。遇到类似未经证实的网络帖子,你可不要随意传播。今日,福建省公安厅通报,近期已对15名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查处。

警方提醒,网络传播要有底线,切勿随意散布传播未经证实可能会造成群众恐慌的消息,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对散布传播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谣言消息将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一:外地刑事案件移花接木 成了抓小孩卖器官

近期,微信上大量传播有关“仙游枫亭出现抓小孩贩卖器官”的系列贴文,并附视频。经仙游县公安局查实,仙游县枫亭镇辖区并未发生此类案件。通过公安机关对该视频进一步查证,该视频系今年1月份湖南衡阳警方破获的系列杀人案现场,微信内传播的“仙游枫亭出现抓小孩贩卖器官”的系列贴文纯属谣言。

经莆田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侦查,该谣传有4个版本,分别系翁某添、吕某、吕某英、徐某梅、刘某霞、林某凡、严某等7名违法嫌疑人所传。3月14日,7名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嫌疑人全部归案。经审讯,7名违法嫌疑人对自己散布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

3月15日,秀屿区公安分局和仙游县公安局对上述7名违法行为人依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认罪态度不同,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至10日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违法行为人吕某因怀孕,依法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一起家庭纠纷 被造谣成抢小孩

3月初,泉州市属地多个微信群传播一则信息称:“惠安山霞镇中心公园发生团伙抢小孩未遂事件,人已逃跑,作案车辆留在现场,呼吁民众提高警惕。”经核实,该情况实为惠安县公安局民警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

经查,散布该网络谣言的网民真实身份为吴某兴,惠安县人。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吴某兴系转发吴某雄的微信群信息。对此,惠安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雄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刘警官还是刘警官 谣言抄袭就换个地名

3月3日23时47分,微信网民“法海不懂爱”连续在微信群发布两条谣言信息称:“福建漳州西桥派出所刘警官提示:大家注意:家里有孩子的大人都看好了,武平来了100多外地人,专偷小孩抢小孩的,桃溪已丢5个,已解剖2个拿走器官!说凡是街上转悠,跟到家门口楼下就走了,面包车,收粮食的车,收旧家电的,人带黑口罩,穿黑裤子,有问路的千万别停下,不要理会,收到的都传下,这是事实!让更多的人知道,转一次可能就拯救了一个孩子!非常有义务宣传一下!这是学校的老师发的,群多的都转一下。”

在龙岩,网民“飞翔蓝天”也散播了同样的信息,只是“刘警官”成了“福建龙岩武平派出所”。

经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漳州龙海人许某和龙岩武平人刘某。经民警约谈,许某对自己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众致歉。刘某也承认在微信群中看到“浙江青田水南派出所刘警官提示:……”的信息后,出于好玩的心态,将其中地名改为“福建龙岩武平”,并发布到微信群中。3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刘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5日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