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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青春闪亮耀检徽

2016-04-14 09:30: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青春闪亮耀检徽

——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学雷锋活动纪实

东南网4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通讯员 朱崇飞 吴舟)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67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41人,是一个锤炼青年成长的熔炉。近年来,这个奋进有爱的集体,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案后帮教促新生

“时刻清醒自己在干什么,时刻提醒自己该干什么。”在给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的信中,17岁的林某这样写道,“我首先要做到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因为冲动、急躁而犯错……”

原来,2013年6月,还是在校学生的林某因盗窃超市名酒而被

公安机关抓获。考虑到林某还未成年,又是在校学生,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与此同时,经办检察官针对林某的个性特点制定了矫治方案,展开结对子帮教行动。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每办理一件违法涉罪少年案,我们都要尽力去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经办检察官吴菁菁如是说。

基于这一理念,荔城区检察院以“青年检察官先锋队”为主体,开展“1+1”活动,由一名青年党员结对帮扶一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循循善诱,林某不仅逐渐改掉了以往的顽劣脾性,还积极融入班集体。近年来,荔城检察院共对7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和案后帮教,引导青少年迷途知返。

校园普法勤护苗

“同学们,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个笼子,将所有罪恶的行为都关起来;法律是一把大伞,在面对坏人时能够保护自己;法律是一面镜子,能够对照自己是否

遵纪守法……”3月15日下午,一段段通俗易懂又充满法理的话语,回荡在荔城区麟峰小学的讲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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