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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青春闪亮耀检徽

2016-04-14 09:30: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青春闪亮耀检徽

——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学雷锋活动纪实

东南网4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通讯员 朱崇飞 吴舟)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67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41人,是一个锤炼青年成长的熔炉。近年来,这个奋进有爱的集体,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案后帮教促新生

“时刻清醒自己在干什么,时刻提醒自己该干什么。”在给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的信中,17岁的林某这样写道,“我首先要做到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因为冲动、急躁而犯错……”

原来,2013年6月,还是在校学生的林某因盗窃超市名酒而被

公安机关抓获。考虑到林某还未成年,又是在校学生,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与此同时,经办检察官针对林某的个性特点制定了矫治方案,展开结对子帮教行动。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每办理一件违法涉罪少年案,我们都要尽力去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经办检察官吴菁菁如是说。

基于这一理念,荔城区检察院以“青年检察官先锋队”为主体,开展“1+1”活动,由一名青年党员结对帮扶一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循循善诱,林某不仅逐渐改掉了以往的顽劣脾性,还积极融入班集体。近年来,荔城检察院共对7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和案后帮教,引导青少年迷途知返。

校园普法勤护苗

“同学们,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个笼子,将所有罪恶的行为都关起来;法律是一把大伞,在面对坏人时能够保护自己;法律是一面镜子,能够对照自己是否

遵纪守法……”3月15日下午,一段段通俗易懂又充满法理的话语,回荡在荔城区麟峰小学的讲台上。

用法律驱散渗入校园净土的违法“雾霾”,是这群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职业担当。近年来,荔城区检察院先后到辖区10余所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9场次,自编《法言法语》校园法制宣传电子期刊,分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赠送“法律六进”系列读本2000余册。

不久前,在海峡职业中专学校,学生们端坐在“荔城区法院审判大厅”内。他们或身着法袍,仔细聆听双方陈词申辩;或扮检察官,慷慨激昂地发表公诉意见,让“被告人”认罪。这是学生们在检察官的指导下,以真实案例改编、由学生分饰角色而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很好地激发了师生们学法用法的兴趣,为法制教育实践开辟了生动平台。自2014年11月起,荔城区检察院已在辖区莆田四中、新度中学等10多所校园不定期举办了18场次此类活动。

爱心助困送温暖

去年12月3日,荔城区检察院与荔城区博爱小学4名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小学生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每年各资助500元直至小学毕业,同时组成帮扶小组,加强对受助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帮扶,鼓励他们自信、自强、健康快乐成长。

青春为爱,情暖人心。在忠实履职的同时,荔城区检察院坚持与爱同行,以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为重点,积极开展“号户结对”“青春助孤”行动,共结对帮扶16名贫困青少年。

此外,青年干警们踊跃向灾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定期为留守老人、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他们共协助挂钩村落实项目资金12万余元,慰问困难群众36人次。

近年来,荔城区检察院勇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文明督导、交通劝导、义务献血、绿色环保、青春同行送温暖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谱写出一曲曲爱的乐章,让青春在庄严的检徽下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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