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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十三五”教育规划: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6-05-12 18:03: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闽“十三五”教育规划: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东南网5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让孩子们都有接受普惠、优质、多样化教育的机会;打造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培养素质好、好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从大众化迈向普及化,实现有特色、高水平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省教育厅编制的《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简称《规划》),“十三五”时期,福建着力全面普及各阶段教育,从实现“有学上”到解决“上好学”问题。

我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据了解,《规划》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基础教育保持在东部沿海中上水平、主要发展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列,学前三年入园率超过98%,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6%,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争取达到或超过东部沿海平均水平,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发展阶段、毛入学率达53%;教育综合力度进一步增强,“教育强县”占比超过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

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规划》提出,我省着力全面普及各阶段教育,从实现“有学上”到解决“上好学”问题。具体到三个教育阶段,主要是: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让孩子们都有接受普惠、优质、多样化教育的机会;打造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培养素质好、好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从大众化迈向普及化,实现有特色、高水平发展。同时,更加注重惠及民生,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实现12年免费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推动特殊教育向 “两头延伸”,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体系,实现应助尽助。全面解决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升学问题。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体系

《规划》提出,我省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营造良好育人生态。推动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密切品德养成、素质教育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结合,强调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体系;针对当前学生素养发展中的短板,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6个方面养成教育;强化实践育人,让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参与实践、亲近工农;抓住招生考试改革这一“牛鼻子”,密切与日常学习、平时表现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

整体推进各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在考试招生改革制度方面,《规划》提出,全面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整体推进各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增强教育服务人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强调加快教育供给侧改革,调整优化教育体系、学校布局和人才培养等结构,统筹协调各阶段教育发展的内外要素,推动形成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

《规划》还提出,通过加大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力度、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促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发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活力。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关键字:

88%:义务教育省级以上质量监测覆盖88%的县(市、区);

95%: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毕业生双证书比例分别达95%、85%以上;

3所:3所高校进入全国百强,1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

48个:新增博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8个;

400强:厦门大学整体实力跃居全球400强,并成为大陆第一所海外举办分校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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