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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数百名驾考学员遭遇非法招生: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2016-07-18 08:02:05 程枝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数百名驾考学员遭遇非法招生,转校不易,退款也难,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被“踢皮球”——

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学员到福州总院附近“福建吉诺驾校”门店申请退款,工作人员不理不睬,埋头玩手机。

位于福州灰炉头公交站附近的这个“福建吉诺驾校”门店,只是把“福建”二字去掉,仍在招收学员。

东南网7月18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 实习生 林浩翔 姚鹏 文/图)

福州报名被安排南平考试

黄伟是闽东人,因为想考取C1驾驶证,今年初在租住地福州灰炉头的公交站附近,看到一家标有“福建吉诺驾校”的店面招生点,便上前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福建吉诺驾校”和“福州吉诺驾校”一样。“当时我有些疑问,可对方提供了两家驾校的证照,法定代表人确实为同一个人潘某。”黄伟以为没什么问题,缴纳了5499元学费,可对方并没有和他签合同,只提供了一份未盖章的收据。

黄伟说,报名时驾校承诺不少,比如有多个练车场可供选择,3个月可拿到驾照等等。让他没想到的是,后来他只去练了一次车,教练就出示告知书,要求他转校至南平考试,理由是“南平驾考通过率更高”。工作和生活都在福州的黄伟不同意,后来教练就再也没有联系他了,就连第一次练车的车场也关闭了。

黄伟很无奈,遂将遭遇发至网络。网友们相互沟通后发现,许多人都在“福建吉诺驾校”报考驾照时受到误导并缴纳费用,后来也被要求转校到南平,如果拒绝就无人理睬。

据记者调查,“福州吉诺驾校”属正规驾校,而黄伟等人报名的“福建吉诺驾校”全名为福建省吉诺交通职业培训学校,它是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企业单位,并不具备机动车驾驶培训资质。与“福州吉诺驾校”唯一相同的是,两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潘光明。

业内人士透露,无资质的“福建吉诺驾校”打着正规驾校的名义招收学员,其目的是为了将学员“转卖”至南平参加驾考,由于两地驾考费用存在一定价差,他们可从中牟利。

申请退款迟迟没有下文

深知单兵作战不行,黄伟等利益受损的学员们决定抱团维权。今年5月,他们成立了一个维权QQ群,群成员现已超过300人。“按照一名学员学费5500元计算,这笔钱已接近200万元。”维权QQ群群主小张说。

迫于压力,今年6月以来,“福建吉诺驾校”相继关停了不少招生门店,还专门在福州总院附近安排一个店面协商处理此事。他们承诺,学员可以申请退款或转校至“福州吉诺驾校”继续学习。

14日9时35分,记者以维权学员名义,来到该门店询问退款事宜。两名工作人员不理不睬,一直在玩手机。记者再三询问,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才说:“退款要周末来办理,应该4个月后才能退。”他表示,现在他们只负责转校事宜,练车地点在福州只有一个,位于仓山区飞凤山公园附近。

“这些都是空头支票。”学员小巫今年3月缴纳了5530元费用后,对方很快就要他转校至南平,为此他四处反映要求退款。“5月中旬终于同意,还让我填写退款申请书,答应15个工作日内退款。然而两个月过去了,我至今没有收到。”小巫告诉记者,对于只提供一个练车地点的本地转校方式,许多学员也不满,一是不方便,二是有的学员签了转校申请后,也一直坐着“冷板凳”,没被安排教练和科目考试。

更令人吃惊的是,14日中午,记者来到“福建吉诺驾校”曾关停的几个招生门店时,发现有的门店又在招生。比如,位于福州灰炉头公交站附近的门店,墙上“福建吉诺驾校”中的“福建”二字虽然被敲掉了,但痕迹清晰可见。工作人员依然表示,“福建吉诺驾校”和“福州吉诺驾校”是同一家。

向部门反映遭遇“踢皮球”

据了解,为维护合法权益,这群学员没少跑相关部门,比如工商、民政、人社和公安等部门,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工商部门说,他们只对有工商登记的企业有管理权限,其他的没有办法;民政部门称,虽然在他们名下登记,但对方的行为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应由业务主管部门确定。”黄伟非常失望。省人社厅提供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上写着:“福建省吉诺交通职业培训学校虽系我厅2004年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但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驾驶证考核许可不属我厅职责范围,请向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

黄伟说,他们也报过警,但公安机关称“对方只是未履行学车合同,未构成犯罪”,无法立案调查。对此,记者向福州公安局核实了上述情况,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福建吉诺驾校”是否有资质、是否涉及非法招生,还需要运管部门认定、移交相关情况后才能立案调查。

对此,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表示,“福建吉诺驾校”不具备培训报考驾照的资质,不属于运管部门监管的范围。但其法定代表人潘光明占“福州吉诺驾校”5%的股权,目前“福州吉诺驾校”已同意,将为愿意转校的学员腾出部分名额分批次进行培训。

“此次维权退款风波,属非法招收学员所致。据调查,福州吉诺驾校经营主体未参与非法招生,但该驾校未对潘光明私下招生的侵权行为进行及时澄清制止,客观上误导了学员,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福州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学员们说,希望能够通过本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督促其履行应有的职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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