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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围绕高要求新期待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6-08-24 07:12: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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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在我省引起热烈反响,我省各部门纷纷表示——

围绕高要求新期待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东南网8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方案》),标志着福建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将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对此,我省各级各部门干部群众表示,中央在我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体现了中央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要求和新期待,必将为我省发展注入新动力,激励全省干部群众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全力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推上新水平。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方案》紧紧围绕先行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率先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着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方案中体现了有关生态文明改革试验的诸多特色亮点。一方面,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一些目前尚缺乏成功案例和经验的重点、难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路子。另一方面,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

省国土资源厅干部表示,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三界四区”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严格实施永久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精心打造一个节约集约示范平台、建立健全一个节约集约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一个节约集约行动方案,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考核办法,控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力争早日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平台;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转型,用新路径、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要求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阶段,我省将实行环境质量和减排总量双控管理制度,将环保部下达的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大气、水等要素中,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好处。同时,强化属地“党政同责”,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省林业厅干部表示,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强保护,补齐短板。坚定不移地落实生态保护优先的林业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林业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转变、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向以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转变。加快划定并严守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沿海防护林、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6条林业生态红线,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设、自然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特别是要以国家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为契机,逐步将集中成片的天然阔叶林划为保护区或保护小区,积极争取逐步将其他天然商品林和重点区位商品林纳入公益林管理,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比重。

省海洋与渔业厅干部表示,将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在我省实施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按照《福建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海洋综合管理五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加快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今年9月前力争将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大陆自然岸线基本保持稳定,保有率严格控制不低于37%,围填海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把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作为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并从机构建设、政策支持、金融基础设施和法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划,将引领福建绿色金融发展。”人行福州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部门将积极跟进,一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导向引领,鼓励发展从事绿色信贷与投资的金融专营机构,包括建立绿色银行、组建商业银行的环境金融部(生态金融部)等。二是加快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推进绿色评级、鼓励发展碳交易市场等。三是强化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保障。四是大力推进品种更丰富的绿色金融创新,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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