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靓 李拯)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方案》),提出了支持我省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目标和任务。昨日,省发改委就《福建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和主要内容,作出了深入解读。
背景 《福建方案》如何出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中央决定选择我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早在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就牵头,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研究起草了《福建方案》。
《福建方案》的出台,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方案》,8月12日,《福建方案》由两办正式印发。
《福建方案》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照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阐明了支持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义 为何出台《福建方案》
第一个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缘何花落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是重要因素。
“我省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0年,时任省长习近平,极具前瞻性地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总体构想,并推动实施。2014年,福建被国务院确立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目前,福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也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这样的观念,已成为全省人民的共识。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作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亮点 改革有哪些“福建特色”
记者注意到,《福建方案》中,有关改革试验的亮点,颇具福建的地方特色。
一方面,《福建方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一些目前尚缺乏成功案例和经验的重点、难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路子,如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
另一方面,《福建方案》明确,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如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
□相关新闻
我省水、大气、生态全优
东南网8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是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据介绍,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把小流域水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5亿元以奖促治资金专项用于小流域治理,力争通过5年时间实现小流域水质“大提升”。
同时,我省还实施了比国家更严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持续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此外,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