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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快件箱运营组织向用户收费需征得用户同意

2016-11-22 20:14:23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日上午,福建省地方标准《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宣贯培训会在福州举行,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标准宣贯培训并作了发言。各设区市邮政管理部门代表、省内15家重点品牌快递企业代表、标准起草单位代表参加了宣贯培训。省邮政局重点介绍了《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标准出台的背景和编制过程,并对标准的框架、主要内容和特点一一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近年来,智能快件箱的出现解决了快递业务员不能进社区、商区、校区,以及用户不在投递地点时快件无法完成投递的难题,但在方便百姓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行为,导致用户权益受损,投诉申诉居高不下。

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省地方标准《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由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于9月底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方面的地方标准。

《标准》规定:快件箱运营组织向用户收费应当征得用户同意

据介绍,标准凸显公益性,安全性,突出隐私保护性,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当前,国家并未将智能快件箱作为邮政基础设施予以补助,部分快件箱运营组织为维持正常运营,会向快递企业适当收费,也可能存在向用户个人收取超期保管费的行为。不过为保障用户权益,《标准》规定快件箱运营组织向用户收费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否则不允许向用户收费。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标准》要求,对投入快件箱内超过24小时未领取的快件,快件箱运营组织应向用户发送提醒领取信息。对投入快件箱内超过48小时未领取的快件,快件箱运营组织应告知快递业务员及时取回快件,并联系用户确定继续投递方式,取回逾期件。如果客户需要继续保留快件的,双方可以沟通是否收取费用。

《标准》规定快件箱每个格口应只投放一票快件

标准突出安全性。《标准》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组织应事先确认合作的快递服务组织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由快递组织对注册的快递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使用快件箱投件的人员身份真实、可靠,可快速溯源倒查,防止恶意注册和使用,确保用户打开智能快件箱的安全。同时,为确保智能快件箱接收的快件自身安全,《标准》规定快件箱每个格口应只投放一票快件,生鲜产品、贵重物品、易碎品、外包装明显破损的快件不得通过快件箱进行投递。

取件不得要求用户安装专门手机软件等

《标准》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组织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的通信安全和通信秘密。非经用户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采集到的快件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能向其发送与快递服务无关的广告信息。另一方面,随着智能快件箱的普及,用户可以选择智能快件箱作为收件地址(只详细到小区名称或楼号),更有效维护个人名址等隐私。

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要求除事先约定的以外,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智能快件箱运营组织不能设置用户取件的前置条件,限制用户选择,如必须安装专门手机应用软件才能使用。快递业务员不得虚假签收,提前录入快件签收信息。包括前面已经介绍的超时收费,都应事先取得用户同意。

省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规范》的出台,体现了政府部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发展现实,适应了我省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需要,对完善智慧物流配送体系、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最后100米”末端投递难题意义重大。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宣贯的标准是福建省实施电商标准化三年行动方案立项的首批6个标准之一,第二批立项的7个标准中,涉及邮政的有两个。他希望邮政企业不断重视标准化的认识和作用进一步重视标准化工作,及时将标准化理念、原则、方法引入到传统服务行业当中,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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