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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福建省建筑项目将实行劳务实名制

2016-12-08 07:18: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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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建筑项目要实行劳务实名制了

福建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省份,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东南网12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明年1月1日起,我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将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实名制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这项制度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日前,省住建厅发出《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总结福州、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试点经验基础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这意味着,福建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省份。

我省将如何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通知提出,总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项目部应设立专门劳务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总包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条款,总包单位要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具体内容。在项目规范管理方面,鼓励施工现场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实行电子打卡。同时,总包单位必须保管好所有与劳务用工有关的资料,妥善保管至项目竣工3年以上。实行劳务分包的项目,还应保存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

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应依法100%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应建立劳务工人花名册,详细记载劳务工人身份信息。班组长、劳务工人应与项目部签订进场承诺书。劳务工人退场时,项目部应与劳务工人结清工资报酬,签署工人退场确认书。按月公示劳务工人考勤情况和工资结算、发放情况信息,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劳务工人本人。

省住建厅将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完善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劳务工人的身份信息、持证信息、培训信息、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向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数据对接服务。

通知还提出,将实名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认定为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可减少检查次数直至免予检查;对曾发生过欠薪或存在较大欠薪隐患的项目部,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欠薪问题发生。对符合“欠薪黑名单”管理情形的,按规定纳入“欠薪黑名单”。

据悉,目前全国有资质的建筑企业8万多家,从业人员5000余万人,其中4000多万人是建筑劳务人员。对大部分地区来说,工程建设劳务实名制还停留在文件层面。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实行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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