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02-06 07:56:5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分享到: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0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新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4198件,办结748032件,比2015年上升17.39%和17.44%;其中,省法院受理12075件,办结9115件,上升18.86%和18.01%。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办结刑事案件55353件,民商事案件404815件、标的总额2044.87亿元,行政案件8715件、非诉行政案件13311件、国家赔偿案件116件,执行案件229939件、标的总额162.67亿元,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8502件,减刑、假释案件27281件。同时,清理了历年执行积案455099件,发放执行款62.36亿元。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案件49979件。审结走私、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3744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30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8.71亿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在生效判决53702名罪犯中,被判处各类犯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742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7221人。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参与全省“六个专项治理”,做好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促进平安福建建设。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445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80件,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和校园暴力等犯罪案件555件。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1464人,实行轻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

加强金融审判和企业破产重整工作。以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发展为主题,与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府院联席会议并推进落实。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设立金融案件审判庭和专门合议庭,完善集中管辖和纠纷预警、多元化解等机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50260件、标的总额1342.96亿元,上升19.78%和23.07%。依法推进企业破产重整,规范和完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等,审结破产案件94件,上升49.21%。厦门中院推动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并指导编制相关工作指引。

依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妥善审理涉及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基础设施建设等纠纷案件,审结公司诉讼、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案件37135件,依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审结物权、买卖合同等案件42231件,促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围绕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强对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司法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审结专利权、商标权等纠纷案件4486件。

着力为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工作,完善案件审判、司法服务等机制,促进自贸区制度创新。着力保障海丝核心区建设,出台司法指导意见,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和海事海商、铁路运输案件9486件。省法院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一带一路”司法保障问题研究》,中英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论坛在厦门举行。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办结涉台案件2108件、司法互助案件3165件,探索创建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完善司法互助网络,举办第八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福州法院创新举措服务保障和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加强对平潭开放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司法服务保障。

创新推进生态司法保护。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并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专门作出《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部署的意见》,指导支持我省法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加强总结推广。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审判先行示范经验,拓展深化16项工作机制,推进审判实务研究基地、司法实践基地和审判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升级版。全省法院审结生态环境案件2802件,责令补种、管护林木1.2万余亩。漳州法院完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生态司法机制,三明法院建设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南平法院构建“惩治·修复·联防”保护模式,龙岩法院推进生态审判专业化精细化网络化。

加大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革完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模式。健全省、市、县三级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促进和规范行政诉讼工作。加强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推进“裁执分离”。完善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对赔偿请求人决定赔偿1426.28万元。去年7月,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二、回应群众关切期待,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健全依法保护群众权益的司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织密基本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42901件,权属、侵权案件64901件,判决赔偿总额31.93亿元。注重完善职工维权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157件。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贯彻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儿童等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5407件,促进敬老养老助老。莆田等法院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人身保护令制度,探索家事纠纷解决新模式。加强司法助力扶贫开发工作,宁德等法院创新精准扶贫措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深化司法拥军,完善涉军案件审理和司法维权机制,审结案件219件。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衔接,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027.49万元,对1958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3018.27万元。

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制定“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纲要和方案,推进全省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深化执行案件清积活动和专项治理,开展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重点清理“六类案件”,落实“十个一批”,破解“十大难题”。完善执行指挥系统,将网络查控覆盖十大类97个协执单位,网上查询、冻结银行存款823.31亿元,查询房产、土地、车辆等48.61万件次,加强网络司法评估和拍卖,成交标的13153件、金额133亿元。贯彻中办、国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5427人,其中65556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8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厦门法院创新执行难综合治理模式,泉州、南平、龙岩等法院完善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福州、平潭法院健全执行财产查控网络,漳州、莆田法院建立执行线索举报制度,三明中院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宁德中院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效率,有力促进解决执行难。

继续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等,依法稳妥化解积案498件。建成涉诉信访信息化平台,落实诉访分离,推行网上办理、视频接访。全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5727件,同比下降15.77%。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出台实施细则,试点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170个律师事务所的493名律师参与接访1665件2002人。做好全国“两会”、G20峰会等重要会议期间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发布司法信息47万条,庭审直播3372场,公开裁判文书446202份。推进“七五”普法,加强以案释法和司法建议,完善典型案例、法院新闻发布制度。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生态审判绿皮书,全省法院组织主题开放日470场、新闻发布会175场。省法院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7873件,同比上升22.05%,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8.73%。

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民惠民。落实立案登记制,拓展“跨域”立案服务,推进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96%。推行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智能服务,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诉讼服务中心体系。省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基地和律师工作室、调解室“一地两室”,泉州市两级法院率先实现跨域司法协作,厦门海事法院创设“远程视频认证”便民举措。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作用,全省基层法院办结案件647960件,占全省法院办结数的86.62%,其中209个人民法庭办结案件142457件。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职责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裁判文书签署签发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1.1件,增长14.74%;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208520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类案指引、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做好法官入额遴选考核考试工作。全省法院遴选入额法官3831人,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性一步。去年12月4日,全省三级法院同步举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加强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探索送达、保全等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完成法官职务套改,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改革工作。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作出裁判。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和庭审实质化,提高二审开庭率和证人、鉴定人出庭率,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完善法庭辩论规则,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保障。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扩大适用罪名和刑种。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全省法院积极应对近三年来年均14.85%的案件增量和办案压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大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力度,以年均17.92%的增幅办结案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把繁简分流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和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衔接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7.57%,审结民事小额诉讼案件10662件;18个试点基层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5491件。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出台实施意见,并确定24个示范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省法院推动建立的诉调对接平台拓展至16个部门和行业。全省法院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办结案件172206件。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公正司法。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加强审级监督,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依法宣告26名被告人无罪。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421572件,二审案件46238件;审结再审案件1073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71件。省法院依法再审许金龙等抢劫案,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尺度,省法院公布第二批参考性案例,全省法院有16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全省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26%,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8.71%,二审后达到98.59%。

着力提高法院信息化水平。发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支撑引擎作用,制定和落实福建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构建法院信息化3.0版,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全省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596个、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57个。加强信息化融合应用,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案、出庭作证等,探索创新庭审记录方式,加快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提高司法政务事务警务信息化水平。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深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周思想教育例会、月思想作风分析会、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比奉献比业绩”岗位竞赛等,组织撰写《自律对照心得》,引导广大干警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合格法官。省法院党组在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

抓好能力建设,打造人才队伍。结合市、县换届工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党组工作条例,着力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部署做好“十三五”期间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省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12459人次。继续推进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司法人才库、法院新型智库。加强岗位练兵、青年干警传帮带和双向挂职交流等,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严肃作风纪律,推进反腐倡廉。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狠抓正风肃纪。健全大督察机制,开展作风纪律网上督察、明察暗访、效能检查等,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省法院实现廉政监察员在机关各部门“全覆盖”。制定“三不腐”机制工程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责任追究办法,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42件42人。省法院认真接受省委巡视组巡视监督,并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提升公信形象。着力“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创新完善“三级联创”“五联三创”和“1263”党建工作机制,加强述责评议,带动推进法院整体工作。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做好关爱干警和老干部工作,建设“和谐机关、温馨家园”。完善培树推广、学习宣传先进典型长效机制,以“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为标杆,在全省法院广泛开展典型领跑行动。黄志丽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CCTV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继2012年召开詹红荔精神研讨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在漳州召开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会。去年,全省法院有175个集体、4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五、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专项督查,确保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好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69件,其中省法院办复27件,并及时转化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和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规划,完善定向分级联络、集中走访通报、支持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邀请代表开展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专项视察,为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作专题报告。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邀请7个省市区代表团的24位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对福建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好评。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司法,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7件,其中省法院办复14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去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有不足和差距:依法履职、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安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快速增长与各级法院司法能力和资源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全省法院案件总量加速攀升,法院干警办案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审判质量效率、司法便民利民等仍需提升,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问题需下力攻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任务繁重,相关改革举措需协同、配套推进,司法资源配置、审判机制、监督管理等仍需完善;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有的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正,办案不公正、不廉洁,甚至违纪违法、贪赃枉法,损害了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改革攻坚,从严抓好队伍,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工作预见性,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二)依法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加快建设新福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妥善审理好各类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完善生态、知识产权、涉台涉港澳、涉外和海事海商等审判机制,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对我省多区叠加、加快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犯罪,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着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锲而不舍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审判辅助人员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让改革活力充分释放出来。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机制、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

(四)着力严格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审级监督、审判管理、司法公开、防范冤假错案等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民生各类案件,创新完善“跨域”立案、司法协作等便民利民机制,发挥基层法院的优势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以省市县三级人大对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为契机,全力打好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确保如期实现目标,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着力抓班子、带队伍,加快建设高层次法院人才队伍,深化向詹红荔、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造就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依法忠诚履职,深化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法院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