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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福建居民为生态环境点赞

2017-02-27 07:40:59 吴柳滔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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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的福建经验

东南网2日27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雨水时节,大田县桃源镇蓝玉村的蓝玉溪水流湍急。而几年前,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河道被村民大量占用,加之淤积严重,要是连续下几天大雨,河水排得慢,淹到岸上又脏又臭。“现在的蓝玉溪水清了,鱼多了,岸绿了,我们老人每天下午都会聚到溪边的小公园下下象棋、聊聊天。”年逾古稀的蓝玉村村民郑永淼激动地说,儿时的蓝玉溪回来了。

长泰县陈巷镇古农村古仓自然村,这个曾经到处是猪圈,污水横流,空气刺鼻的地方,在拆除了5360平方米猪舍,铺设了4560多米雨污分流管道,建成了人工湿地后,叫响了“玉米谷仓”的金字招牌。现在,每逢周末都有大量游客慕名前来。

……

八闽大地,越来越多的污染河段变得清澈见底,越来越多的淤积河段变得流水泱泱,越来越多的福建居民为亲水宜居的生态环境点赞叫好……这些不断释放的生态红利,得益于河长制的实施。 河长制,让居民们享受了水清岸绿的治理成果,有效地保障了水生态安全,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高位推动,完善河长治水体制

早在2009年,大田县就在我省率先探索河长制,让河长“包河治水”。经过168名河长多年来的共同努力,曾经困扰着大田县大大小小194条河流的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问题逐渐好转,全县河流彻底变了模样。

2014年初,我省提出了在全省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构想,随后陆续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要求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治河模式,省、市、县、乡四级设置由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并确定其为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从此,福建的水资源管理从过去的“九龙治水”迈向“包河治水”新阶段,使行政资源的调配更为顺畅,也使治水的保障力度空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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