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建2017年起每年4月组织一次高三省质检

2017-03-11 12:18:14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起,每年4月组织一次全省高三毕业班质量检查测试(以下简称省质检),取消1月单科质检。

据了解,省质检纳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分管各环节,制定考务管理要求,监管市县考试组织情况。省普教室负责命题人员选调、命题质量把关,指导设区市评卷,也就是管出卷和评卷。市县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内部自行分工落实,对考风考纪负有主要责任。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分文理科)、英语(含听力),每科目满分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目满分30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衔接统一高考“全国I卷”,重点检测学生各学科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的培养状况。

根据要求,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现高考环境全模拟。省质检考试成绩与学生高中毕业、高考录取等均不挂钩,不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依据。2017年省质检不向各地、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实行分级列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