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厦门楼市限购再加码 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2017-03-29 09:32:01 颜之宏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厦门电(记者颜之宏)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等部门于3月28日晚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厦门楼市限购措施再次升级。

通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厦门当地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厦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此外,通知还明确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据了解,该通知自3月29日起实施。(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