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平台直播学校课堂监控画面 引网友热议

2017-04-06 09:17:41 冯川叶 陈楠 卢超颖 林先昌 张海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分享到:

2017年4月6日福建日报网事版主要稿件:

直播平台对多个学校课堂监控画面进行直播 引网友热议

晋江发文禁止教师做微商 网友:让师生关系更纯粹

厦门海沧成立网络媒体联盟

多家共享房屋平台抢占福建市场 专家建议加强监管

涵江龙津街防洪堤屡渗水 回复:力争汛期前动工修复

“清洁节水青春行”系列大赛等你来

一直播平台对全国各地多个学校课堂监控画面进行公开直播,引发网友热议——

如此直播,越界了吗?

“水滴直播”平台上某个教室的直播画面。(截图)

东南网4月6日讯 (本网记者 冯川叶)学生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都被放到网上,这样的直播你能接受吗?日前,一个名为“水滴直播”的平台把来自全国各地多个中小学教室内上课、自习的监控画面进行公开直播,引发了网友热议。这样的直播学生家长同意吗?它是否涉嫌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会否产生影响?网友们又是如何看待的?记者进行了走访。

平台直播课堂

监控画面被传上网

日前,记者登录“水滴直播”,一个直播地址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直播画面显示的是一个幼儿园的教室,孩子们正在吃点心。孩子们吃点心的同时,老师正在教室外打电话。

记者又打开了另一个直播课堂。画面显示,有些学生正在低头学习,有些学生则和同桌在聊天,还有学生选择了睡觉。其中,一名学生发呆、挖鼻孔的画面也被直播出来。

从直播画面上看,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大家似乎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正被曝光在全国网友的视野之下。

在该直播的互动区域,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网友“姗姗”说:“孩子们真可爱,看着直播仿佛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真治愈。”网友“佩琪”说:“那个自习课一直在睡觉的同学,被你爸妈看了直播后,免不了一顿揍吧?”网友“sunny”则认为,这样的直播侵犯了师生的隐私权,是不可取的。

直播课堂是否妥当

受访家长观点不一

采访中,学生家长对直播课堂的看法不尽相同。福州市民陈女士是一名小学生的母亲,她认为,课堂本就属于公共场所,直播出来没什么。相反,家长还可以通过直播看到自己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例如孩子是否认真听课,是否遭遇校园霸凌等,更加直观方便。

而同为学生家长的何先生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直播必须征得被直播全体对象的同意。另外,直播内容会对师生尤其是女生、低幼学生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产生潜在威胁,而且直播图像也可能遭窜改或污损。综合各种因素来看,这样的直播实在不妥当。

心理专家:

不利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

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一泓认为,尽管网上许多网友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但站在法律分析的角度,将学生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在网络上进行直播尚不构成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他认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信息、个人私事或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课堂不属于学生私人空间,属于公共场合,仅仅将课堂上的行为进行直播,尚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不过他也表示,虽然这一直播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但这样的行为依然存在风险。例如某个学生因为直播内容被公开,遭家长教训后或因自尊心受挫而产生轻生等行为,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学校就需要承担责任。

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研究工作的福建二级心理咨询师刘安娟认为,虽然很多教室都设有监控,但主要用于教学,并未在大众媒介上公开。这和网络上的直播课堂是有明显区别的。她认为,如果是公开课,经校方沟通后可以放在直播平台上直播,否则就不合适。她还表示,这样的直播不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可能造成困扰,也会对老师的工作造成困扰。

晋江发文禁止教师做微商 网友:让师生关系更纯粹

东南网4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近日,晋江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地教职员工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网友对此拍手称赞,认为教师的确不能做微商,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有网友吐槽,教师从事微商活动,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特别是一些做微商的老师,公开向学生及其家长推销商品,甚至直接在自己班级家长微信群、QQ群发布微商广告信息,逼得一些学生和家长不得不购买”,引起广大家长不满,也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

网友评论>>>

@风中的猫:为人师表,教师就应该专心教学,让师生关系更“纯粹”一些。

@呗杯北:老师做微商,家长不买行吗?买,不就是为了让老师对自家孩子态度好一些嘛。

@师范的旗:中央纪委已经明确了公职人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教师属公职人员,应受到法规制约。

@请意的冰箱:杜绝教师做微商,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对教师做微商亮红灯,必须有。

厦门海沧成立网络媒体联盟

东南网4月6日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 3月31日,海沧网络媒体联盟正式成立,包括东南网厦门频道在内的十余家全国知名网络媒体平台和厦门本土网络媒体参与联盟签约仪式。

汇聚网络正能量,营造良好网上氛围。一直以来,海沧区委区政府注重网络舆论发声。政务微博“海沧发布”于2014年正式上线,拥有粉丝19万,是海沧区政府形象展示及运营管理的平台,并荣获“年度快速响应微博”奖,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政务微博。自上线以来,海沧的“两微一端”就搭上了快速响应的高速列车。海沧将高效、快速的工作作风融入“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渠道的建设完善中,回应了一个又一个群众关注关切的民生问题,得到网民群众的肯定。

在海沧网络媒体联盟成立大会上,海沧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欧阳丽娟表示,联盟成立的宗旨在于搭建区域性的网络媒体互相交流、互相合作的纽带和桥梁,引导和帮助网络媒体健康成长,支持和推动网络媒体行业健康发展,汇聚和传播正能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据悉,在媒体联盟成立之后,海沧区将以两月一次的频率,举办一系列参与性强、覆盖面广的系列主题活动。包括新鲜串岛游、大家“义”起来、真人图书馆、海沧湾水秀、健康在线、“论道”新媒体等活动。活动内容丰富,既展现海沧青年创业活力,又关注传统文化传承、展示海沧自然人文景观等元素。

多家共享房屋平台抢占福建市场 专家建议加强监管

多家共享房屋平台抢占福建市场,为公众住宿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同时,安全性和合法性也备受质疑。专家建议——

加强监管 共享房屋才能走得更远

传统酒店与住房分享的区别。(资料图)

东南网4月6日讯 (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国家信息中心发布《中国住房分享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住房分享市场发展潜力巨大,2016年交易额为243亿元,未来有望达到1000亿元,其中提供住房分享服务的人数约200万,参与住房分享活动的人数估计超过3500万。“80后”“90后”等青年用户是住房分享的主力军。

今年初出台的《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租房、约车等分享经济新业态纳入政府重点培育和引导的方向,住房分享逐步受到政府决策层的关注。

记者注意到,除了近段时间全球住房分享巨头Airbnb(中文名“空中食宿”)入闽,包括国内该领域行业顶端的小猪短租、途家网、住百家、木鸟网等早已抢占福建市场。

但有网友指出,住房分享目前用户消费习惯尚未形成,一些服务标准化还未到达预期。同时,房客入住不需登记身份证,相关监管尚处空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住房分享安全性和合法性也受到质疑。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走访平台方、相关领域专家,听听他们的看法。

房东:

既赚钱还能认识朋友

网友“KUSK壳”是小猪短租网上的一名房东。她把福州鼓楼区温泉公园附近一套三居室房屋作为共享房屋。“一个晚上350元,平时入住率很高,房屋已被预订到月底了。”“KUSK壳”介绍,为了更好进行分享,她去年将房屋重新装修了一下,“希望经营一个充满北欧风味的‘城市中央的民宿’”。

刘先生在Airbnb分享平台将自己福州西湖家中的一个主卧进行分享。他说,分享闲置房屋,可以赚钱还可以认识新朋友,挺好的。

在酒店和共享房屋之间,房客“陆小平”体验之后说,共享房屋和酒店不一样,有浓郁的家庭气息,同时能够感受当地淳朴民风,品尝当地美食等,有很棒的旅居体验!

有专家指出,随着宏观政策对分享经济的重视与利好,住房分享领域在盘活存量房源、增加收入、带动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

房客:

满足个性化需求

小猪短租创始人陈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有很多闲置房源并没有人住,这是房屋分享能够产生的基础;房屋分享还有极强社交属性,在房屋分享的过程中,房主和房客之间还能产生互动,经验的分享、情感的分享、知识的分享,等等,这些都是房屋分享经济的附加价值;同时能很好地满足个性化需求,比如做饭、洗衣、聚餐、在客厅看电视等。

据介绍,目前国内主要住房分享平台的安全系统建设已日趋完善,包括信息验真、在线交易、入住保障、保险安全、信用记录等方面,基本覆盖了从选房、交易、入住、退租、评价的全过程。如小猪短租提供了房客住宿意外保险和房东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途家等平台企业也定制了相应保险。

途家网联合创始人兼CEO罗军指出,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性引导性政策,共享住宿盘活了大量闲置房屋,并成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创新模式。作为分享经济的代表企业,途家网一直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包括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的反馈,一起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家:

应出台相关监管措施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文烂认为,共享房屋,不仅是一种新型业态,也为公众住宿提供了更多选择,尤其是对处在创业时期的年轻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减少购房成本;另一方面,它赋予了闲置房间变现的能力,分享的形式突破了传统的生产组织,在法律、税收和社区管理等方面,都对现有体系构成了挑战。

“目前,分享房屋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安全难题,保证居住安全,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监管措施,包括公安、消防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该把它作为新生事物来对待。如何健康规范发展,需要主管部门及早研究,在法律制度层面上把它做得更好。”王文烂指出。

对于共享房屋,福建知名房地产专家刘福泉认为,这种形式在中国早就有了,只是叫法不一样,比如说售后回租,开发商开发出来的酒店式公寓,买完后,让他替你经营,类似共享房屋,以前没有这个叫法,他认为这是在炒作概念。“共享房屋背后依托覆盖区域半径足够大的市场,类似旅游地产。例如三亚,到了冬天,它旅游辐射半径可以到全国,共享房屋的市场与潜力很大;如果这个地方旅游辐射半径过小,将缺乏落地的基础。”刘福泉说。

王文烂认为,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说,住房分享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内部治理,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同时要深化行业合作,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作用,住房分享市场要形成一个行业的共识和自律,内部要有自我管理与约束,使整个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直通屏山

涵江龙津街防洪堤屡渗水 回复:力争汛期前动工修复

东南网4月6日讯(本网记者 张海燕 整理)

扫码直达《直通屏山》

莆田涵江龙津街防洪堤屡渗水

回复:力争汛期前动工修复

近日,莆田网友通过《直通屏山》反映,近几年来,每逢汛期,涵江区江口镇江滨路龙津街的防洪堤就屡次渗水。2016年台风“鲇鱼”期间,溪水暴涨加上海水涨潮,附近区域多处被淹。

是什么原因导致龙津街防洪堤屡次渗水?周边居民认为,该防洪堤因地处萩芦溪和蒜溪入海交汇处,常年受流水冲刷,再加上来往车辆频繁碾轧等因素影响,导致防洪堤近年来内部可能被掏空,出现渗水问题。龙津街居民还反映,原本在防洪堤河槽内建有集防洪与景观于一体的江滨公园,对堤坝起到一定的缓冲保护作用。但几年前,因修建湄渝高速路高架桥需要,江滨公园被拆除。

就居民反映的问题,涵江区江口镇政府副主任科员林先生表示,龙津街沿街楼房比堤岸低了近一层楼的高度,遇到大潮或泄洪时,确实存在渗水现象。“但这在湄渝高速路未修建前就有发生过。”林先生强调。

“目前,萩芦溪河道整治工程的设计方案及造价预算已经出来,送审后将进入招投标程序,力争在今年汛期来临前动工。”林先生说,届时,也将对龙津街防洪堤排水管道以及损坏的地方进行修缮。

泉州安溪 湾美小区别墅区业主违建

执法局当场要求停工

“小区别墅业主违规加盖,未得到及时处理,我们业主群里很多业主都议论纷纷。”近日,泉州安溪网友杨先生在《直通屏山》上反映,安溪县湾美小区二区别墅区有业主违建,相关部门并未及时处理。杨先生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对于这种违章、违法、损害社会规则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督促安溪行政执法局落实违建拆除工作,保障群众的利益。

近日,安溪县行政执法局给《直通屏山》发来反馈函。安溪县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调查发现,该小区并未有业主非法加高楼层建筑高度,但有业主在第五立面(葡萄架约20平方米)浇筑水泥板。安溪县行政执法局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

下一步,安溪县行政执法局将联合住建局、物业管理公司、建筑开发商进行处理。

“清洁节水青春行”系列大赛等你来

东南网4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朝兰 通讯员 林璟) 为纪念第25个“世界水日”,唤起大学生节水意识,倡导清洁绿色的生活方式,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于3月至6月开展“清洁节水青春行”全国高校系列大赛征集。福建省环保宣教中心要求各地环境宣教部门组织当地各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系列大赛。

据悉,活动由“全国高校环保公益广告大赛”“全国高校环保志愿者支教课件大赛”等组成。获奖者将获得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金,视频类作品奖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平面类作品奖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一、二等奖获得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夏令营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