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保护活传承,“红色动力”更强劲 东南网5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红色文化是我党在革命斗争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我国重要的文化基因,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底色之一。近年来,我省大力保护、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能量,打造红色文化品牌,为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建设新福建提供了强大的“红色动力”。 保护红色遗产多措并举 “五一”期间,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的闽西红军兵工厂旧址引来不少游客。2016年,龙岩市和新罗区组织专家对“前红军长征史”的重点党史文物进行考证、发掘,发现该兵工厂是苏区最早期的红军兵工厂,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随后,当地对其进行整修,并补录进当地的红色文化资料中。“这些宝贵的红色记忆是我党我军的根和魂,我们要有挖掘、整理、保存它们的自觉和担当。”龙岩市文广新局负责人介绍。 我省目前共有革命遗址25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这些红色文物维修保护、整治提升。仅龙岩一地,近四年来,当地就投入4.9亿元用于革命旧址维修和保护。 2016年6月,《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方案从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深化红色文化研究整理、推进红色文化弘扬传播、创作红色文化文艺精品、培育红色文化旅游品牌等五大方面,明确了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根据方案,未来我省将继续提升一批红色文化遗存遗迹的保护层次,努力实现红色文物保护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这些历经沧桑的革命旧址和丰富的党史资源,是活着的历史教科书。目前,全省已确立古田会议纪念馆、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闽东苏区纪念馆等18个单位为首批省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同时,我省还编纂出版大量党史著作,仅龙岩就出版近30部1000多万字,为传承红色文化奠定坚实的史料基础和理论支撑。 红色文化保护的法治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3月1日,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进行立法的政府规章《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据悉,我省文化部门正进行省一级红色文化立法调研,将积极推动省级红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在龙岩,《龙岩市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列入该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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