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中宣部追授廖俊波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7-06-18 07:15:25 谢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分享到:

东南网6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文 王毅/图) 1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廖俊波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发布仪式在中央电视台录制。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副部长鲁炜,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高翔出席了录制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弘扬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宣部决定,追授廖俊波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以廖俊波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真抓实干、勇挑重担、身体力行,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发布录制仪式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廖俊波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黄坤明向廖俊波同志妻子颁发“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下图:廖俊波妻子上台接受奖章和证书。)

据了解,“时代楷模”是由中宣部集中组织宣传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时代楷模”身上充分体现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和中华传统美德,他们的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中宣部在中央电视台设立“时代楷模发布厅”,面向社会发布“时代楷模”先进事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