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网友微博截图 东南网10月12日讯(本网记者 王楠)秋季是柿子上市的季节,“吃完柿子喝酸奶会中毒”的说法近日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流传。记者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营养科专家了解得知,这种说法过于夸大,实属谣言。 “告诉家里人和孩子,柿子上市的季节,吃完柿子别喝酸奶,也不能吃香蕉,会中毒。有个孩子没等到医院就走了。”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在微信群及微博中流传甚广,这样的说法是否科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营养科的营养师黄坤琳做出了解答。 营养师黄坤琳介绍:“不成熟的柿子中含有约百分之二十五的鞣酸,成熟的柿子鞣酸含量较少,且多存在于果皮中,鞣酸与酸奶中的蛋白质结合,产生不容物的比例极低,正常食用柿子及酸奶,并不会引起不适,除非长期大量的食用柿子,才有可能有产生结石的风险。因此,网络流传的吃完柿子和酸奶会中毒的说法,是过于夸大的。” 记者搜索发现,关于吃完柿子喝酸奶会中毒的说法,早于2015年开始流传,广西、山东、广东等地媒体均曾辟谣。全国12320卫生公益热线也曾在官方微博辟谣,柿子中的鞣酸与酸奶、海鲜、鸡蛋这些食物的部分蛋白质相结合,导致胃部不适,而不是吃柿子酸奶导致“中毒”。 |
相关阅读:
- [ 10-12]三名女子头缠纱布照片热传 韩国法务部辟谣
- [ 10-11]警方辟谣"王国军5岁女儿被拐"
- [ 10-10]因孩子抢玩具家长被打成植物人?深圳警方辟谣
- [ 09-30]辟谣:柿子和螃蟹不能一起吃?
- [ 09-28]372家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入驻百度辟谣平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