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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之声】满意度测评:从创新到常态 监督见实效

2017-12-11 09:44:01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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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现在准备付表决。请按键表决……”11月24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省人大代表林慧颖提出的《关于精准扶贫中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的46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按下表决器,投出自己的一票,现场的大屏幕显示出了表决情况,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满意票32票,基本满意票14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

在得知测评结果是“满意”时,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表示:“为了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满意度测评既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推动。”

为办理好代表建议,今年7月,我省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工作,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实施3个月来,惠及面广,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受益的农村贫困人口达2.6万人;补助力度大,且逐月递增,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惠民红利;患者负担降低,平均个人自付比例从30.66%降到21.25%,特别是13种重特大疾病的补助,个人自付比例从16.5%降到2%,提高了资金的补助绩效。在此基础上,一些设区市还积极探索,在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规定的“两道”补助基础上,实施第三次精准补助,进一步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

“我对这件建议的办理工作很满意。”省人大代表林慧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为了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还专门进行了调研,政府部门对建议中提出的政策,落实及时、到位,为贫困人口看得起病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自2014年起,第四年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工作也从最初的创新到现在的常态化,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成为一种有力、有效的监督方式,让人大监督真正“硬”起来。

创新:测评不是走过场

监督“一府两院”(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所在。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要认真研究处理。那么,研究处理的实际成效如何?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提出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了增强监督刚性的一次积极探索。

满意度测评,首先得有标准。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由主任会议责成一府两院限期整改,并在90日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向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公开。

当年,省人大常委会选择对省政府关于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既是首次,又事关老百姓非常关心的公交发展情况,满意度测评从一开始就备受各方关注,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努力:省政府出台《关于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八条措施》,就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提出具体任务指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补助公交车辆更新,全省新购置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1030辆;各地开建公交场站36个,公交停车场面积提升至111万㎡;提高公交驾驶员工资待遇,逐步对公交场站进行人性化改造,增设驾驶员休息室、盥洗室、职工食堂,改善驾驶员劳动环境。

在省人大常委会为这次测评所作的先期调研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既看到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取得新的积极进展,也看到公交事业发展的现状与老百姓的期盼还有距离,存在规划相对滞后和实施不到位,公交成本规制和政策性补贴补偿机制还有待完善等问题。

此次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在测评现场的省交通厅负责人坦言:“这次的测评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工作情况。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几个月后,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显示,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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