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省政府出台新版定价目录 2月1日起实施

2018-01-26 07:32:40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24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对我省2015版定价目录进行修订,新版定价目录保留(新增)的定价项目共有大项11项、子项40项,与旧版相比大项减少1项、子项减少16项,减少幅度分别为8.3%和28.6%。新版定价目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与旧版相比,新版放开或取消一批政府定价项目,包括西气东输气源价格、再生水价格、跨省公路客运票价、民办本科高校(中职、高职和技工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有线模拟电视收视维护费等。同时,新版目录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三级的定价管理权限,根据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

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李跃年表示,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对相关商品或服务价格一放了之,尤其是对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商品或服务价格,绝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