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郑昭)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我完全赞成。”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社会治理千头万绪,何以律师可以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洪波从对十九大报告中社会治理内容的理解、律师行业的特殊属性和自己多年从事律师行业的丰富实践等三个维度,向记者表述了自己对加强改进和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问题的看法。
十九大报告提出,社会治理主要包括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内容。洪波认为,要建立起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就必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洪波说,律师的基本属性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法律素养更是律师天然的职业素养,这些都与依法治国提出的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治理社会高度契合。“律师直接面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以及民众个体,可以说,建设好律师队伍和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完全同目标、同步调。”他有感而发,“从某种程度来看,一个国家律师制度的健全与否,是社会治理能不能达到一个高标准的标尺。”
结合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洪波向记者阐述了律师如何发挥职业优势,建起党和国家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他介绍说,我国当前在社会治理方面已逐步形成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商务调解的相互配置、有机结合的调解格局。而律师在其中则起到了主要作用,许多民众的社会矛盾都在调解中获得了解决。另一方面,律师近年来还积极参与推进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12348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了大量公益性的法律服务。
“进入新时代,律师在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方面将大有可为。”洪波抱以乐观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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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放张弛间共建共治共享
福建日报记者 戴艳梅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律师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较上一届有新突破。共有来自司法行政系统的22位律师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17位律师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承担更重要的使命。福建代表团中,也闪现着律师行业人大代表的身影。
“这对于律师行业来说,是很大的鼓舞。律师行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托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和熟悉社情民意的实践优势,建言献策,将为推进科学立法、促进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6日,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不断推进,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我省提出了“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高效能”的目标,这让民众有了更多期待。
“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与管理,一字之差,意义大不一样,更强调了共建、共治、共享。”对于社会治理,于宁杰表示,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所有的创新,都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他认为,实现社会治理高效能,最重要的在于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首先要做到科学立法,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必须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还要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增强司法的权威性。此外,要保障执法的公平性,必须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加强全民法制教育,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于宁杰特别提到,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要注重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制的手段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要使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从而使人民共享治理成果。共享目标的实现,需要以公平正义的社会建设为保障。《管子·七臣七主》有云:“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由于社会治理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过程和体系,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人民内部的利益冲突和观念冲突。当冲突发生时,需要有一套各方都认可的基本制度和规范。“社会的公平正义包括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都能得到充分保护。社会治理需要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融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共识性规范。”于宁杰说。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行机关效能建设,大力倡导“马上就办”,持之以恒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并在应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做了诸多有益尝试,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对此,于宁杰也深有体会。“在法治基础上,充分发挥治理艺术,不用蛮力,而是在收放张弛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他认为,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诉求都是不一样的,“我们的社会治理更加重视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论多数少数,不论强势弱势,不论公立民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这就是‘善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