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作品要求 (一)参展作品应主要反映青年人创业、生活、情感和奋斗历程等内容,能突出展现青年一代风华正茂、积极向上的理想和追求,或以青年人为主创作的主题鲜明,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和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微电影作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好的传播价值。作品制作水平应符合参选基本技术标准,达到在网络平台播出的基本要求。 (二)作品应为2017—2018年度创作,时长30分钟内,格式为1080P 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音频为立体声,字幕为中文或中英文。 (三)必须提供参展作品海报电子版,格式为jpg和psd各一版,横版海报(JPG+PSD格式)1920×1080;竖版海报(JPG+PSD格式)770×1080。 (四)必须提供时长在30秒以上的片花或预告片,格式为1080P 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 (五)其他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展。 2.参展作品须为参展者本人或机构原创,组委会对因著作权,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展者自行承担。 3.同一参展者(个人或机构)可提交不超过5部作品参展。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六、作品提交 (一)参展者从组委会指定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www.fjtv.net)、厦门广电网(www.xmtv.cn)或百度云盘链接:http://pan.baidu.com/s/1i5ysEtZ下载报名表格和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并填写完整信息。 (二)作品提交方式:发邮件或邮寄 1.发邮件:参展者将参展作品、海报、预告片或片花、纸质报名表(签字后)和授权书(签字后)的扫描件以邮件或云盘链接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wdyz612@163.com ,联系方式:18030270060,刘小姐 2.参展者也可将参展作品、海报和预告片或片花等相关视频图文资料刻录在DVD数据光盘或拷贝在U盘(一式2份,不再回寄)、连同签字后的纸质报名表和版权承诺及授权书邮寄到组委会。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文展苑A9栋二层(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8海峡影视季——第三届两岸青年微电影展”组委会; (三)如有疑问,请询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电话:0591—87532753,22025247(工作时间) 七、展映平台 本届微电影展提名作品将在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东南网等重点网站进行展播展映。 本活动解释权属2018海峡影视季——第三届两岸青年微电影展组委会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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