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我省部分银行将试点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联网核查。我省是全国唯一的双试点省份 东南网4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今后,丢失身份证再也不用担心被冒名办理银行卡了。4月9日起,我省部分银行将试点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联网核查。据悉,福建是全国唯一的双试点省份。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4月9日起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 为什么要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核查对客户的正常业务办理有影响吗?个人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该如何处理?昨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就此作出提示。 人民银行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解决银行难以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问题,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银行开展联网核查对客户正常业务办理没有影响。试点银行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反馈核查结果一致的,客户可继续办理业务。反馈居民身份证“证件已挂失”“证件已失效”,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的,银行不会直接拒绝办理,将会视情况对有关个人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提醒:银行不会直接以核查结果不一致为由,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发生此类现象,客户可向试点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反映。相关个人如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实:一是客户向核查银行或其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核查银行或其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异议信息上报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向公安部反馈客户异议信息,由公安部核实后处理。二是客户直接向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话:010-59832987)申请核实。 据悉,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届时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将全国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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