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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开车撞死人让女友顶包 法院从重处罚

2018-04-12 17:58:30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毛岚岚 胡丽丽)男子凌某驾车撞上了迎面行走的林某,致使林某当场死亡,因驾驶证过期未换证,凌某指使女友冒充肇事司机报了警。日前,鼓楼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凌某犯交通肇事罪,其为逃避法律责任找人“顶包”行为,妨害司法侦查,酌情从重处罚。

2017年7月11日晚,凌某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未年检的小型面包车前往森林公园批发货物。次日凌晨4时许,途经公益路鼓楼刑大路段时,因过度疲劳未注意路况,与迎面行走的林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林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凌某拨打120也打电话叫来了他的母亲与女友,因驾驶证过期未换证,于是他心生一计让女友报警并冒充肇事司机,而后被公安民警识破,并将凌某与其女友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凌某意识到事情欺瞒不过去了,如实交待了事实。经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大队认定,凌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凌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凌某家属代为赔偿35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凌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应增加相应的刑罚量。被告人凌某为逃避法律追究找人“顶包”的行为妨害司法侦查,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凌某虽有找人“顶包”行为,但没有逃离现场,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获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最后,鼓楼法院依法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提醒:“顶包”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查处案件,浪费了司法资源,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具有找人“顶包”情节的肇事司机将从严惩处,同时对于“顶包”者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者获罪,莫让“顶包”行为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最后也提醒各位驾驶人,驾驶证过期切记更换好再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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