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5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峰峰)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7年在降水量同比减少39%、主要江河径流量同比减少47%的情况下,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8%;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6.2%,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2%;森林覆盖率65.95%,保持全国首位。福建是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的省份之一。
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根据会上发布的《2017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福建省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8%,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为98.3%、91.3%和100%。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2%,较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全省19个主要淡水湖泊水库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占89.5%。根据《海水水质标准》,按点位比例评价,全省近岸海域第一类、二类水质比例为82.9%;按面积比例评价,第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比例为88.9%。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以优良为主。全省68个县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7.9%;9个设区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2%,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2%。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自优开始排序,9个设区城市依次为南平、龙岩、宁德、莆田、厦门、福州、三明、泉州和漳州。其中,厦门、福州分列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第4和第5位。
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5.95%,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截至2017年年底,已有厦门、泉州两市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福州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32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519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获得命名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此外,在声环境质量方面继续保持稳定,全省24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总体处于一、二级水平,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郑彧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 打造环境监测的“天罗地网”
在2017年的工作中,福建大力实施洁净蓝天工程、清新水域工程、施清洁土壤工程,为推进和落实环境治理和修复工程,全省各级财政用于节能环保方面投入达120.64亿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福建省先后开展了畜禽养殖、大气污染等26个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17年,全省已办结的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共6569件、处罚金额2.46亿元,共办理四个配套办法和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454起,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查封扣押1618起、限产停产229起、按日计罚32起、移送行政拘留445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0起。
近年来,福建着力打造环境监测的“天罗地网”。2017年福建省还率先建立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全年共上报、处理监管情况约4.3万件。截止2017年,全省省控城市大气环境监测点位151个,比“十二五”增加235%,实现了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的全覆盖。
全省12条主要流域共设置166个监测断面,20个主要湖泊水库共设置65条监测垂线,近岸海域共设置90个水质监测点,分别比“十二五”增加23%、91%、36%;在重点河段、饮用水源地已建成82座水质自动站,在小流域新增636个水质监测断面。全省已布设土壤国控点位575个、省控点位265个。依靠海量的环境监测数据,为环境决策、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