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文: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02 15:30:28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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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龙文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周发营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间,周发营担任龙文区农林局副局长兼龙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森林采伐和经营等监督检查、森林防火等监督管理工作,徇私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组织检查、验收蓬莱山森林防火林带时,对所发现蓬莱山滥伐林木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导致蓬莱山1069.5亩生态公益林被滥伐。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龙文区纪委、监委给予周发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龙文区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陆吴彬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陆吴彬任区财政局企业股科员、副股长、股长期间,在经办龙文区家电下乡补贴审核与兑付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对某贸易公司报送的家电下乡补贴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现该公司销售发票载明的家用电器与所申报补贴项目不符问题,致使该公司虚报补贴款,给国家专项补贴资金造成损失。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龙文区纪委给予陆吴彬开除党籍处分。 3.龙文区郭坑镇东溪农场支部委员会委员林惠卿失职失责问题。林惠卿在担任东溪农场支委,分管社会事务(民政)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职,在知晓村民黄某已过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将黄某有关信息报告镇社会事务办,导致郭坑镇社会事务办违规向已去世村民黄某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长达2年,造成政府专项资金流失共计3150元。2018年3月,郭坑镇纪委给予林惠卿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提升工作标准、提升责任担当,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综合运用 “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 “咬耳扯袖”,使其“红脸出汗”,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坚决问责追责,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漳州市龙文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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