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守信,路路绿灯 纳税失信,处处受限 奖惩分明,力促我省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 东南网7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 实习生 张悦心)19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召开的“褒奖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全省纳税信用A、B级企业占比由46%上升至85%,连续3年保持同口径增长,D级纳税人占比由去年的6.05%降至5.73%。这表明,随着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力度和奖惩措施的持续加大,我省纳税守信群体稳步扩大、失信群体逐步缩小,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 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来,我省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330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74件、虚开普通发票及伪造变造发票案件13件,虚开发票类案件占比87%;偷税案件29件、逃避追缴欠税案件4件,偷、逃税类案件占比10%;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0件。 截至6月底,各级税务部门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397户次,其中,对当事人纳税信用降为D级304户次,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纳税人信用降为D级1户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我省有关部门积极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截至6月底,公安部门共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黑名单”当事人阻止出境22人次;2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330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 而有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让一些“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了信用。据悉,已有3户偷税案件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1400余万元后被撤出“黑名单”。另有13户达到“黑名单”公布标准的偷税案件当事人,在公布之前主动缴清涉税款项总计8300余万元,按规定免予列入“黑名单”公布。 同时,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让纳税信用评价“含金量”增强,守信者享受到了更多服务优惠。 今年4月,福建省税务部门公布了2017年度21573户A级纳税人名单,这些纳税守信企业不仅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钩选认证等一系列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上半年,税务部门共为5880户“三连A”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办税服务,实现诚信纳税者“一路绿灯”;金融部门通过“银税互动”,共为2923户小微企业发放银税贷款3591笔,累计放款金额28.11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
相关阅读:
- [ 05-14]【学雷锋在行动】倾情服务纳税人
- [ 03-24]福建省“两区”纳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试点
- [ 02-05]福建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 [ 12-16]福建纳税记录良好企业可申请信用贷款 最高200万
- [ 11-24]仙游:从"你纳税、我放贷"到"我放贷、你纳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