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晋安: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23 20:21:26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分享到: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监委通报 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晋安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李严国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6年6月间,时任区民政局副局长的李严国违规使用公车闽AJA981参加私人聚餐。因李严国在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又发现其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7月5日,晋安区纪委给予李严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制度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担当精神依纪依规从严管党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四风”问题新变异、新动向,强化纪律审查,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晋安区纪委监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