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周宁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周宁县第四中学校长宋元礼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宋元礼多次违规组织学校老师公款吃喝,费用共计6028元在该校账户报销。2018年7月,周宁县纪委给予宋元礼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主动退赔违纪款6028元,上缴国库。 2.周宁县礼门乡中心小学校长魏日宣提供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魏日宣提供超标准接待1次、违规公款吃喝2次,费用共计1937元在该校账户报销。2018年7月,周宁县教育局系统党委给予魏日宣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1937元,上缴国库。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涉及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遵规守纪守法,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做、实里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落实“五抓五重”要求,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周宁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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