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陈金来 杨帅)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但愿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10日上午,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晶思职务犯罪案件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在最后陈述环节,谢晶思现身说法,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为加强警示教育,省纪委监委、省直机关工委专门组织新任厅级领导、省直机关干部等4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 谢晶思案是福建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对省管干部采取留置措施的首案。4月1日,省监委对谢晶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月30日,谢晶思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此案办理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消除顾虑、打开心扉,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 据了解,谢晶思案件经省高院指定,由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晶思利用担任海峡都市报社社长、福建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滥用职权,伙同他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我背叛了党、背叛了组织,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谢晶思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领导干部深受触动,大家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廉洁意识,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听完庭审后,我感到很震撼,深受教育。一名党员干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完全的蜕变、堕落,教训极其深刻。究其原因,是丢失了共产党人的初心。”看着曾经的同事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海峡都市报社的一名领导干部感慨地说。 省直纪工委书记陈金城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犯罪终究会付出代价,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党员领导干部在吸取教训、深度警醒的同时,应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接受监督”。 今年初以来,省纪委监委与省高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机制,将警示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达到“庭审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省共组织旁听庭审150批次,已有12811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
相关阅读:
- [ 08-10]邮储银行芗城区支行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 [ 08-02]泉州市旅发委警示:满满套路的"零团费""低价游"
- [ 08-01]开展“扫黑除恶”集中警示教育
- [ 07-31]北京市海淀区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季活动
- [ 07-28]建宁全方位构建警示教育“网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