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党内警告、撤销职务…这些人被处分
2018-08-20 22:52:22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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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涉及漳州、龙岩、莆田、宁德、三明等地。党内警告、撤销职务……这些人被处分! 漳州 山城镇荆江社区居委会委员黄琳燕违规重复领取社保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山城镇荆江社区居委会委员黄琳燕隐瞒其已按照政府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标准在山城镇人民政府报销社保、医保款16951元的事实,先后三次违规从荆江社区居委会重复领取社保、医保款合计5802元。2018年6月,南靖县纪委给予黄琳燕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项。 龙岩 1.新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苏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2008年至2013年,苏萍在担任新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期间,不认真审核大池镇上报的相关“五保户”人员的申报材料,导致7户明显不符合“五保户”认定条件的人员违规通过审核,致使此7户一直享受“五保户”救助及相关扶贫帮扶政策至2016年12月。2018年7月,苏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新罗区白沙镇组织委员徐思明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徐思明在担任白沙镇高洋村下村领导期间,对高洋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关键环节跟踪指导督促把关不力,导致发生该村党支部书记廖春钦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优亲厚友打“小算盘”,将其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的父母列为贫困户,此后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2.6万元。2018年6月,徐思明受到诫勉处理。 3.新罗区西陂街道赤坑村原包户干部詹达强,西陂街道赤坑村原支委赖生荣精准识别把关不到位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初,西陂街道赤坑村原包户干部詹达强和赤坑村原支委赖生荣在贫困户建档立卡过程中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贫困人口摸排梳理、入户调查、上报把关不到位,造成部分情况信息掌握不清,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赖阳志户列为贫困户,导致该户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13.2万元。2018年1月,詹达强受到诫勉处理;赖生荣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莆田 1.东峤镇赤岐村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等问题。2016年1月,赤岐村在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家庭收入明显超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评定标准的张某顺、刘某凤、林某双等3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上述3户违规领取财政扶贫资金、小额贷款政府贴息、慰问金等共计15567元。对此,东峤镇赤岐村工作队队长谢伟胜、赤岐村村委会主任张亚彭、时任赤岐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工作)张金练、赤岐村民政协管员张亚文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2012年2月至2016年3月间,在上述刘某凤、林某双户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赤岐村未及时予以清退,致使该2户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8757.5元。对此,谢伟胜、张亚彭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张亚彭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8年6月,东峤镇纪委给予张亚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金练、张亚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谢伟胜诫勉谈话处理。 2.月塘镇东潘村时任党支部委员、包组干部潘红虾识别贫困户不精准问题。2016年2月,东潘村在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子女已就业且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潘某国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此,潘红虾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2018年6月,月塘镇纪委给予潘红虾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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