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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党内警告、撤销职务…这些人被处分

2018-08-20 22:52:22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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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涉及漳州、龙岩、莆田、宁德、三明等地。党内警告、撤销职务……这些人被处分!

漳州

>>>南靖:通报1起民生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山城镇荆江社区居委会委员黄琳燕违规重复领取社保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山城镇荆江社区居委会委员黄琳燕隐瞒其已按照政府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标准在山城镇人民政府报销社保、医保款16951元的事实,先后三次违规从荆江社区居委会重复领取社保、医保款合计5802元。2018年6月,南靖县纪委给予黄琳燕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项。

龙岩

>>>新罗: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苏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2008年至2013年,苏萍在担任新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期间,不认真审核大池镇上报的相关“五保户”人员的申报材料,导致7户明显不符合“五保户”认定条件的人员违规通过审核,致使此7户一直享受“五保户”救助及相关扶贫帮扶政策至2016年12月。2018年7月,苏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新罗区白沙镇组织委员徐思明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徐思明在担任白沙镇高洋村下村领导期间,对高洋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关键环节跟踪指导督促把关不力,导致发生该村党支部书记廖春钦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优亲厚友打“小算盘”,将其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的父母列为贫困户,此后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2.6万元。2018年6月,徐思明受到诫勉处理。

3.新罗区西陂街道赤坑村原包户干部詹达强,西陂街道赤坑村原支委赖生荣精准识别把关不到位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初,西陂街道赤坑村原包户干部詹达强和赤坑村原支委赖生荣在贫困户建档立卡过程中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贫困人口摸排梳理、入户调查、上报把关不到位,造成部分情况信息掌握不清,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赖阳志户列为贫困户,导致该户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13.2万元。2018年1月,詹达强受到诫勉处理;赖生荣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莆田

>>>秀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东峤镇赤岐村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等问题。2016年1月,赤岐村在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家庭收入明显超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评定标准的张某顺、刘某凤、林某双等3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上述3户违规领取财政扶贫资金、小额贷款政府贴息、慰问金等共计15567元。对此,东峤镇赤岐村工作队队长谢伟胜、赤岐村村委会主任张亚彭、时任赤岐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工作)张金练、赤岐村民政协管员张亚文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2012年2月至2016年3月间,在上述刘某凤、林某双户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赤岐村未及时予以清退,致使该2户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8757.5元。对此,谢伟胜、张亚彭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张亚彭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8年6月,东峤镇纪委给予张亚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金练、张亚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谢伟胜诫勉谈话处理。

2.月塘镇东潘村时任党支部委员、包组干部潘红虾识别贫困户不精准问题。2016年2月,东潘村在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将子女已就业且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潘某国户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此,潘红虾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2018年6月,月塘镇纪委给予潘红虾党内警告处分。

宁德

>>>寿宁:通报3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鳌阳镇茗溪村党支部书记范圣林等人不认真履职致使扶贫资金被违规领取问题。2016年,范圣林、范少明(村委会主任)、叶成兴(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在开展精准识别茗溪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工作中,将不符合条件的范某峰户列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致使范某峰户被列入国定贫困户,并领取多项扶贫补助资金。同时,范圣林、范少明还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19日,寿宁县纪委分别给予范圣林、范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成兴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鳌阳镇政府副镇长、茗溪村包村领导李典平诫勉处理。

2.大安乡炭岔头村党支部书记魏如振、村委会主任吴双桃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魏如振、吴双桃(非中共党员)在开展精准识别炭岔头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工作中,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魏如振的哥哥、姐姐以及吴双桃的婆婆列入扶贫开发对象,并领取多项扶贫补助资金。2018年5月30日,大安乡纪委给予魏如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月9日,大安乡党委给予吴双桃通报批评。

3.坑底乡上东村党支部书记陈宗凯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2月,坑底乡上东村在低保动态调整过程中,违规将陈宗凯的母亲列入农村低保对象。2018年4月27日,坑底乡纪委给予陈宗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陈德友党内警告处分。

>>>福安: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城南街道东风社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城南街道东风社区未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芳主持下召开部分两委成员会议(支委叶建浩、缪伟烨未参会),议定将社区资金用于公款聚餐、KTV娱乐、公款旅游、发放年终奖金等开支,并以虚列防洪防台补贴、维稳补贴和虚加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的方式进行冲账。三年间,东风社区共计发放津补贴人民币83783元,其中居委会主任黄芳、居委会副主任邱丽芳、党支部副书记高丽华、党支部委员叶建浩、缪伟烨、居委会委员郑丽美分别领取人民币15246元、11746元、10871元、10682元、11746元、11746元。2018年5月25日,中共福安市纪委对叶建浩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高丽华、缪伟烨、陈良斌、郑丽美等4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邱丽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明

>>>永安:通报2起党员“带彩打牌”问题典型案例

1.永安市燕南街道益民社区党员林水满参与“带彩打牌”问题。2018年3月25日,永安市燕南街道益民社区党员林水满在燕南新安路以打扑克牌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6月,燕南街道纪工委给予林水满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安市小陶镇员岭村党员吴晓赟参与“带彩打牌”问题。2018年3月17日,永安市小陶镇员岭村党员吴晓赟在燕东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6月,小陶镇纪委对吴晓赟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梅列: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陈大镇台溪村村委会原主任吴鸿江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吴鸿江在主持村土地补偿款分配工作中,没有认真组织人员对参与分配村民身份和从业情况进行核实、鉴别,导致不符合分配条件的3名在编公职人员参与了分配,致使村集体财产损失39.6万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3日,梅列区纪委给予吴鸿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列西街道干部林珊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林珊在负责列西街道低保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对区民政局提供的《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进行审核,也未按要求开展入户访查工作,导致14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低保补助,共计造成了损失121668元(已部分退还)。2018年6月28日,列西街道办事处给予林珊政务警告处分。

3.徐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叶玉坤在应诉单位民事案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叶玉坤作为梅列区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徐碧街道办)法人代表在应对拖欠工程款民事诉讼案中,工作不认真,不抓落实,对应诉工作不重视、简单应付,未安排工作人员梳理、核对有关工程款支付情况,未发现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有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13日,梅列区纪委给予叶玉坤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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