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北高镇北高村党支部书记吴福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吴福兴作为北高村党支部书记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审核把关吴福元(系吴福兴兄弟)及其他两户准入条件,将吴福元等三户纳入低保、列为贫困户,其行为侵害群众利益,对此负有责任。2018年2月,荔城区纪委给予吴福兴党内警告处分。 2.西天尾镇林峰村村委会主任郑建新工作作风不实,导致贫困户未能精准识别。郑建新在贫困户家庭精准识别复核时,未严格对林金山家庭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被评定为国定贫困户并领取财政补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西天尾镇纪委给予郑建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结合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盯脱贫攻坚工作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理、直查快办,严肃查处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巩固提升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成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莆田市荔城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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