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省食药监局要求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2018-08-31 11:31:05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秋季是学校食物中毒的高发和易发季节。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属地监管部门要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全面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

强化监督,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督促学校食堂及供校餐饮服务单位围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管控、加工经营场所卫生和餐用具清洁、有害生物滋生等五个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部门协作,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加强与教育、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配合与协作,建立部门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创新方式,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在学校食堂及供校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进“放心食堂”和“放心餐厅”、“互联网+明厨亮灶”以及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实现2018年年底前全省县(市、区)公立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和全省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