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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中考方案出台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招重要参考

2018-08-31 15:53:56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结果作- 8 -为学生毕业依据之一,是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

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科学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结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数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 10 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中招录取总分为 80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 150 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 4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6 科满分 310 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科学合理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折算方案。

考试等级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要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各设区市要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2.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设区市教育局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 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 2021 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 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

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4.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各设区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须控制在本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 5%左右。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 10%以内;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 15%左右(但不超过 100人)。

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地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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