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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08:39  来源:华安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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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月4日至2月3日,省委巡视六组对华安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5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坚持提高站位抓整改。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六组结束巡视后,第二天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巡视有关情况,研究部署边巡边改问题的整改措施,先行整改。5月23日,省委巡视六组正式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随即召开常委会会议进一步认真学习《关于对华安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六组组长惠学京、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张国明同志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对省委巡视六组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承担责任、坚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坚持压实责任抓整改。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朱百里为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设立6个工作小组,下发《落实省委巡视六组对华安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华安县巡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列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一览表》,将巡视组反馈的6方面27个具体问题,细化成84个详细问题,制定201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坚持从县委做起,从“关键少数”改起,先后召开12次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7月6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落实整改的决心与举措,带动全县形成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系统整改,着力建章立制,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截至目前,共建立完善制度89项,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华安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制度与机制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没能发挥表率作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表率作用。出台《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县委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加强保密纪律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持续加强保密纪律教育。对政法系统泄密的2名责任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名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提醒谈话。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两个课题专题辅导,县委书记朱百里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题为《学习弘扬践行红旗渠精神,全力推动新华安建设再上新台阶》的专题党课。进一步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下发《中共华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进一步提升中心组学习实效。今年来已进行中心组学习7次。三是加强干部教育监督。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全县干部参观纪律教育馆,已有35批次1200多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接受警示教育。

(2)关于“抓基层党委(党组)规范运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解,明晰责任主体、内容、标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强化党委(党组)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今年来已开展三轮督查,就巡视指出问题约谈了14个党组织负责人。对县教育局2013至2016年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以及县卫计局党组2015年至巡视期间只召开7次党组会等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三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完成全县32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工作,编制县政府部门及9个乡镇权责清单,并在华安政府网站公布。

(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的问题。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班子的团结建设,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县委书记朱百里带头与县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常委之间、常委与分管县直单位、联系部门和乡(镇)党委书记也分别开展谈心谈话,谈问题、找不足、凝共识。县各套班子和县检察院、县法院党组7月上旬都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同时,组织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党员e家”十九大专题学习活动,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半年组织生活会。

(4)关于“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大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贯彻执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编制完成《华安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课题研究报告》,持续开展现代服务业项目竞赛,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2018年县级现代服务业竞赛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11.25亿元,今年1至6月完成投资6.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53.8%。积极推进华安土楼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华安土楼创5A级旅游景区工作,二宜楼灯光秀实景演绎工程荣获国家级照明领域最高奖——中照照明奖照明工程设计奖一等奖,华特?九龙水镇、万世青森林旅游、新圩乡村度假旅游、中太九龙山旅游等旅游大项目加快推进。积极举办2018福建(华安)国际山地马拉松赛、半岭亭枇杷节、岛濑荷花节,以及2018海峡两岸华安龙舟邀请赛等土楼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持续集聚人气,提升旅游品牌。二是加快城镇化进程。高山族风情休闲小镇、华特?九龙水镇均已完成概念性规划编制,华安玉特色小镇完成申报材料编制。三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已完成“双过半”任务。下半年进一步加大科技预算500万元和土楼景区预算1000万元的支出力度。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00万元,用于土楼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8年上半年已兑现企业研发投入补助44.94万元、专利授权奖励29.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0万元。五是加快旧城中心区改造,编制城市设计及控规,拆除危旧房17万平方米,首期土地成功出让,新农贸市场建成投用,“五馆一中心”开工建设,实施一江两岸夜景、县城中心区立面改造工程,新增公厕17座、公共停车位500个,打通县城新旧区通道,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提升改造,绕城二期建成通车,县城功能区配套不断完善。六是出台《关于鼓励做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赛活动工作的奖励方案》,开工建设24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场所,完成6个社区5个多功能室外健身运动场和1个小型足球场以及11个村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

(5)关于“创新创业的精气神还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重点项目督查检查问责力度。对市级重点项目龙浦大桥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丰山镇镇长邹圭荣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金5%,丰山镇党委副书记郑飞鹏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金10%,对直接责任人杨祝勤、陈宝财、赵学彬给予诫勉教育。二是坚持实干担当导向。持续实施《华安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华安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关于强化在一线培养、考察、选拔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华安县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三是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出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相关措施,下发《华安县县级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目前,已上报省级关爱帮扶11人,市级关爱帮扶3人。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抓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华安县落实2018-2020年赶超任务实施方案》和《2018年“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工作方案》,规范和完善“五个一批”项目动态管理,上半年新增“五个一批”项目65个、总投资261.4亿元;22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6.93亿元,引进项目11个、总投资 48.36亿元。持续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争创规模,今年上半年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104.97亿元,增长9.7%,增速位居全市第三,全年可新增7家规模工业企业。继续举全县之力推进华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开发区经济建设主战场作用进一步凸显,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外贸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双过半”,实际利用外资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加大企业项目服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业投资台账,开展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建立融资需求台账,组织企业参加2018年政银税企融资对接会,达成5.3亿元贷款意向,总对接金额11.23亿元。积极指导企业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以创新技改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上半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4.39亿元。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出台《华安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做强茶叶富民产业,鼓励扶持水果、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推广种植百香果、茂谷柑、柠檬、沃柑、红肉坪山柚、红心芭乐、火龙果等优新品种,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半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0.77亿元。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已推荐确定党建工作基础好的3个乡镇、27个乡村振兴创建示范点,确定实施项目150个,其中2018年实施项目98个,年度计划投资额4.37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2.53亿元,占57.9%。四是积极创建福建省全域旅游试点县,持续实施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继续组织收储资源条件好和富有发展潜力的五凤楼及其周边土地资源、重要景区景点等优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上半年全县旅游人数达到155.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9亿元。

(2)关于“存在隐性债务风险”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4.68亿元,占市下达任务数的6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87亿元,占市下达任务数的58.9%,完成“双过半”任务。一方面抓紧编制2019至2021年中长期财政预算编制;2018至2021年新增财政收入将优先用于还本付息,预计每年可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以上。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从2018年起,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决不举新债。

(3)关于“创新驱动力度不足”的问题。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逐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惠企政策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各级政策奖补资金200多万元。2017年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9440.7万元,比2016年增长25.1%。二是制定出台《华安县2018年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高技术产业企业引进、发明专利申请给予奖励补助,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高创新水平。三是建立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3-5家国家或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截至7月20日,有4家企业申报福建省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6家企业申报福建省第一批、第二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2家企业成功入库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二级出水 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的提标改造县污水处理厂,目前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实施华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2018年6月已完成资格预审招标,计划于8月完成PPP项目招标、10月开工建设。二是完善县城区域内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对县城内所有的排洪暗渠、雨水,污水管网、排污口,以及污水源头等进行全方位的普查测量,并建立数据库,该项目将于2018年8月招投标。三是完善污水管网。加大排水管网维护资金投入,加强管网维护。对农林路、大同路等主要城市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后坑片区、兴洋坂片区等县城周边小区采用截污纳管方式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结合新建屠宰厂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福里至下坂至城南市政道路工程等,对下坂村、草坂村等县城周边农村进行污水收集处理。

(5)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个别目标任务的细化落地措施等工作做得还不够细、不够实”的问题。一是出台《华安县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将2018年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细化为9项工程有序推进,明确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人,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公路沿线整治绿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城市排水防涝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二是出台《关于2018年全县教育补短板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和领导挂钩责任制的通知》,加快2018年(含2017年续建项目)16个补短板项目建设步伐,目前已交付使用3个,封顶装修5个。加快实施《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新招聘教师60名,9月份正式上岗。三是出台《关于2018年全县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和领导挂钩责任制的通知》,将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项目任务进行再分解,强化项目进度倒逼机制。同时,着力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县医院医技大楼建设进度,大力推进儿科床位建设,确保县医院新增儿科床位30张,总数达到45张。四是强化养老保障,2018年规划建设14个农村幸福院,完成所有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质量安全的检测与整改;规划建设仙都、沙建乡镇敬老院,规划建设一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五是针对“加大对山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医务人员的奖励力度没有出台具体奖励细则”的问题。加大对高级职称教育卫生人才的奖励力度,对获评省级、市级“名师”“名医”,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奖励;进一步加大教育卫生人才培育力度,落实卫计人才专项培育经费100万元和教育人才专项培育经费30万元;实行政府补贴优惠政策,上半年兑现教育卫生人才补贴36.8万元。

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关于“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得还不够”的问题。一是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课题调研,形成《加快华安县农村产业发展的探索与思考》《华安县全域生态旅游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二是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通过县委中心组、专题报告、上党课、交流研讨等形式,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今年来,7次县委中心组学习中有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十九大精神学习还停留在一般性的传达上,存在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方法单一问题”的问题。一是依托县委党校,举办1期处级班、5期科级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开展多形式学习宣传活动,派出宣讲团到乡镇、开发区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流动党校“1 X”送教下乡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的精神;开展“周夜读”工程,在“一周一晚”学习课题中设置十九大专题培训课程,10个县直系统完成“周夜读”培训。三是抓好网络培训,运用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653名干部完成网络培训。四是强化督促落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县委对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严把入口关,在干部调配时,把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考察内容,注重选配有大局意识、务实、干净、担当的干部,进一步加强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宣传系统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方案并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核情况,与机构改革同步对人员进行调整,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不深入”的问题。出台《华安县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成立华安县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完善2018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对9个乡(镇)、10个县直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半年督查考评,督促落实文化活动、阵地作用等六大方面问题的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落实不够”的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课程、民主生活会内容、县委巡察内容、文明单位测评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同时增加其在绩效考评中的分值;制定出台《华安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今年来举办的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均设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课程,加强对干部意识形态的培训。同时,在全县广泛开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注重从青少年抓起,出台《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方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课堂、融入日常。

(4)关于“对所属意识形态阵地和新媒体的管理不够严”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华安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层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属地互联网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属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舆论阵地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开展2018“清朗”专项行动和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活动。今年来,清理网上有害信息348条,处罚1人;取缔黑网吧1家;网吧实名制登记率100%;下发网站漏洞整改通知书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

5.关于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有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不够扎实,重部署轻督促,监督检查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紧盯监督重点,按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落细各项专项治理举措,落实扶贫领域“1 X”专项督查机制,做深做实专项治理。二是紧盯主体责任、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脱贫实效等方面,强化一线监督,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切实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服务群众的自觉行动,对贫困户实施入户访查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细查严究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对各乡镇民政办、县民政局等2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收回民政专项资金11.67万元。同时,给予“零线索、零报送、零查实”问题的4个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关于“县民政局虚造身份骗取扶贫领域优抚金”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资金发放监督的通知》,强化资金“专款专用”意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定,不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法违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018年3月追回优抚金70.6万元,对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清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民政局副局长林锦兴、原民政局干部郑聪义诫勉谈话。

(3)关于“县农业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960元/年,与城镇低保标准一体化,高于省定扶贫标准。落实兜底保障作用,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纳入低保。二是出台《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建立月人口自然变动报告制度,及时收集贫困户变动信息。三是对2016年以来贫困户建档立卡情况进行再次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县、乡、村三级贫困户档案材料。召开信息沟通交流会,确保新农合、意外保险、低保等名单准确无误。

(4)关于“扶贫资金存在滞留、挪用现象”的问题。经省扶贫办、省扶贫公司同意后,于2018年3月8日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450万元。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管理规程》精神,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6.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还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7个,问责9人。二是开展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和专项检查,追缴全部违规金额47.04万元,给予党纪立案10人、诫勉谈话18人、提醒、警示谈话或批评教育79人。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下发《关于印发华安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安县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华安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安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1 X”专项督查制度,建立季度互查互评机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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