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08:39 来源:华安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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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涉及党员干部90人,其中涉及科级以上干部42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其中科级4人;诫勉谈话37人,其中科级19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科级1人;通报批评8人,其中科级7人;警示谈话7人,其中科级3人;批评教育1人(正科级);提醒谈话22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6人。 给予党纪处分13人。对县委编办主任宋宗安(时任县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的问题,华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剑平因华丰镇同城接待的问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仙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大勇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清良因县民政局违规将优抚金用于发放12名临时人员工资的问题,华安县福利院院长黄仙煌、县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副站长张振水、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职工苏智猛、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郑荣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驾驶员黄显德、高安镇政府驾驶员李志鸿、仙都镇政府驾驶员苏楠、新圩镇政府原驾驶员李蔚、新圩镇政府驾驶员邹智明等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诫勉谈话37人。对华安县第一中学校长林文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县政协台港澳侨委主任汤火标(时任林业局局长)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何志明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李友理(时任派驻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对县林业局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监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康春渊(时任林业局局长)因县林业局基层所站包干经费的问题,县经信局副局长黄亚山(时任华丰镇党委秘书)因华丰镇存在同城接待的问题,县民政局副局长林锦兴因民政资金被违规领取的问题,新圩镇统战委员郑聪义(时任民政局优抚科负责人)因民政资金被违规领取的问题,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郭发明因违规报支差旅费等问题,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副所长林德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李华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大队大队长陈辉明等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县人社局副局长詹志碧、新圩司法所所长陈桂明、县森林公安副主任科员李东川、沙建镇副主任科员杨志容等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陈顺清因林业局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丰山镇党委副书记郑飞鹏(时任马坑乡纪委书记)监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马坑乡统战委员陈银火因公务用车监管不严的问题,县民政局低保科负责人林发辉、仙都镇民政办主任苏泗江、沙建镇民政办主任蔡清木、沙建镇民政办干部陈漳华、华丰镇民政办主任杨建意等因民政资金被违规领取的问题,国投公司董事长汤进勇、沙建镇政府驾驶员陈俊勇、华丰镇政府驾驶员李建忠、丰山镇政府驾驶员李晓敏、马坑乡政府驾驶员李文木、县卫计局驾驶员汤泓、黄宝修和苏小龙、县环保局驾驶员林坤、县经信局驾驶员李聪敏、县委政法委驾驶员林志鹏、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职工李奕强、县交通局劳务派遣人员黄益锋等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给予组织处理2人,其中科级1人。对县委台办主任邹圳达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给予组织调整处理(免去领导职务);对县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惠平因公司申请异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存在资金滞留的问题,给予免职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个别单位正职选配不及时”的问题。因涉及党政机构改革,暂停人事调整。已组建8个调研组,对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个人素质、干部队伍现状及问题等进行全面了解。根据调研情况,对县森林公园管理处、文联、关工委等单位正职未配备的问题,提出相应调配方案。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已制定的调配方案,配备县森林公园管理处、文联、关工委等单位正职领导。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二)关于“少数班子长时间未配齐”的问题。因涉及党政机构改革,暂停人事调整。已组建8个调研组,对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个人素质、干部队伍现状及问题等进行全面了解。根据调研情况,对县教育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安监局等单位班子未配齐问题,制定相应调配方案。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加大后备干部储备力度,按照既定调配方案,配齐县教育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局等单位班子成员。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三)关于“个别班子超职数配备”的问题。因涉及党政机构改革,暂停人事调整。已组建8个调研组,对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个人素质、干部队伍现状及问题等进行全面了解。根据调研情况,对开发区存在超职数配备的问题,制定调配方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将调配方案落实到位,确保华安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超职数配备整改到位。同时,今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进行干部调配,杜绝新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四)关于“个别单位超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因涉及党政机构改革,暂停人事调整。已组建8个调研组,对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个人素质、干部队伍现状及问题等进行全面了解。针对县委政法委政工科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已制定调配方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核定的机构规格,消化县委政法委等单位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同时,今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进行科级干部调配,坚决做到不突破机构规格配备干部。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五)关于“县财政局未建立完整独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未单独作出支出安排,与一般预算收支一并核算”的问题。我县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单独作出预算安排,所以与一般预算收支一并核算。下一步,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做大做强我县国有企业,逐步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新增国有企业2家。2018年底我县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编制我县2019年度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于12月提请县人大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下一步,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华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激发和带领全县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干事创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新华安,为新福建、新漳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7358005;通信地址:华安县第001号邮政专用信箱;邮政编码:363800;电子邮箱:xcb8880@126.com。 中共华安县委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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