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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18:15  来源:安溪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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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五组移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53件,其中初信件48件,重复件5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巡视组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专项处置机制,设立专门管理台账,分别采取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查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指导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核查的方式进行。同时紧盯办理期限,严格督查督办,严把办信质量。

48件初信件中已办结44件,正在进一步核查4件,予以立案审查7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诫勉谈话9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批评教育26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提醒谈话17人。

立案审查7人。对蓬莱镇原党委书记黄永岗、蓬莱镇原镇长张金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规使用高档酒水或香烟进行接待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湖头镇湖二村支部书记李志丁利用职务之便,承建村级工程建设,谋取私利,并向村两委成员行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湖头镇湖二村村主任李清南在村级工程建设中收受送款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县同美农场副场长陈渊泉涉嫌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问题,县同美农场党支部副书记兼出纳陈泽再涉嫌挪用公款问题,县同美农场原副场长李国辉涉嫌滥用职权问题分别进行立案审查。

给予诫勉谈话9人。对蓬莱镇党委、政府公款吃喝和违规接待行为的经手人李凝苏(时任党委副书记)、李清两(时任党委组织委员)、李文师(时任人大主席)等3人(经手3次及以上)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凤城镇城东社区党支部书记白丽静在城东社区及厦门重复领取医保、社保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官桥镇仁峰村党支部书记林根木给予诫勉谈话;对湖头镇湖二村村两委成员李聪福、李西湖、李石塔、陈凤莲等4人在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送款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此外,省委巡视五组移交给县委信访件128件,属初信初访68件、重复信访60件,其中,需要反馈的73件,不需反馈的55件。县委高度重视,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措施,加大化解力度,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目前,所有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签订息访息诉协议书7件。

(二)反馈具体问题处置情况

省委巡视五组向我县反馈46条具体问题线索,已办结43条,正在处置3条。对7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科级干部1人),予以立案审查8人(科级干部2人),诫勉谈话9人(科级干部1人),其他组织处理41人。

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①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分别是:湖上乡沙堤村党支部书记陈以尊、湖上乡沙堤村村委会主任柯金森。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分别是:县水利局副局长陈火照、县水利局干部谢天德、县水利局干部李艺玲、县水利局干部王文艺、县水利局职工林苑黎、凤城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吴水金、祥华乡美仑村党支部书记詹珍良、西坪镇留山村村委潘火金。③给予政务处分2人,分别是:虎邱镇林业站站长苏火儿;县人社局事业干部苏丽芸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立案审查8人(其中陈渊泉、陈泽再、李国辉等3人与移交信访件的办理情况相同)。对一个乡镇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对县同美农场副场长陈渊泉涉嫌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问题,县同美农场党支部副书记兼出纳陈泽再涉嫌挪用公款问题、县同美农场副场长李国辉涉嫌滥用职权问题、县良种繁育场副场长(主持工作)肖全省涉嫌挪用公款问题、县良种繁育场党支部书记张金福违反工作纪律、挪用公款问题、县良种繁育场出纳李文墨挪用公款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诫勉谈话9人。具体为:长坑乡纪委书记谢志龙,西坪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王永忠,湖头镇干部刘祥曦、王谋阳,西坪镇留山村党支部书记潘国庆,西坪镇留山村村委会主任潘文灿,祥华乡美仑村村委会主任詹金石,西坪镇留山村支委兼扶贫专干潘木根,祥华乡司法所协理员陈贵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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