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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24:59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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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农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1)关于部分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排查出的15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以及2018年排查出的9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均已整顿转化到位,实现晋位升级。对2018年排查出的9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已制定“一村一策”及整顿方案,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软弱涣散村(社区)班子成员。目前,已完成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时,结合第五批驻村任职工作,向9个软弱涣散村(社区)派驻驻村第一书记,实现班子战斗力整体提升。

(2)关于村(社区)党组织“无钱办事”问题

整改情况:突出把带头致富、带动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新一届村级班子,把符合条件的致富能手等选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目前,全区120个村(社区)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其中新任支部书记48名,致富能手33名。举办新一届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开设“夜间学堂”、周辅导讲座等,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管理发展经济能力和水平。出台《城厢区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破壳消薄”资金筹措方案》,将“破壳消薄”市、区级补助资金投资入股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收益返还各村,确保2018年全区53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达到5万元以上。

(3)关于村级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基层廉洁文化建设,通过打造“一馆两园”、创编《宣传<监察法>莆田方言三句半》微视频、举办“践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文艺汇演等形式,加强村(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通知》,2018年以来共对93名村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同比上升24%。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村干部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联审,有37名因资格审查不过关的村级干部候选人被否决,涉及村主干候选人4名。加大村(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惩治力度,2018年以来,共查处村(居)干部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

5、关于“机关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虚化”问题

(1)关于区直机关党工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兼职的2名干部调回区直机关党工委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检查的通知》,对机关支部党建工作随机抽查,督促整改问题7个。同时,建立例会制度、系统专职副书记汇报制度、约谈提醒机制等,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2)关于系统党委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明确系统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已明确全区有兼职的各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全部回归本职岗位,专心做好系统党建工作。计划增设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职,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开展。同时,各系统党委已配备一名专职党务干部,确保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3)关于单位主要领导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区直各单位未设立党组,仅设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行政副职担任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部完成区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和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党组设立工作,同时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自查自纠,纳入机关各级党组织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内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程序、流程,落实基层党委预审、组织部门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形成每月1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常规制度。区住建局党组已对责任人员谢美凤进行谈话提醒,并在党员大会予以通报。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问题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开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目前督查单位23个,发出督导通报1期。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诵读《党章》、重温誓词等活动,使学习教育常态化。开设科级干部“夜间学堂”,每两周安排一次辅导讲座,为科级领导干部教学“充电”。依托《城厢基层党建》、《今日城厢》微信平台,推送最新学习精神和工作动态。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区住建局有关问题,已对责任人员谢伟英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制定支部党员大会签到制度,规范会议管理。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成立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督导组开展自查自纠,第一轮对17个机关党支部开展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三会一课”的时间、人员、内容、工作、记录要求等。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区卫计局有关问题,已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小组作用发挥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建工作制度,提高党员教育质量。

(3)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对全区各支部党小组设置情况全面排查,督促具备条件而未设立党小组的支部,及时设立党小组。目前,全区党小组共设立501个。印发《关于开好2018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目前全区所有的党组织已开好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华亭镇已成立4个党小组,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专题布置,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华亭镇党委组织委员郑英杰已作深刻自我检讨。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村级党组织对近年来的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区委组织部开展随机抽查。同时,制订《2018年全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和《发展党员指导手册》,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对东海镇西厝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并派驻区直单位1名干部驻村;对未按规定未发展党员的常太镇山门村,明确原党支部书记不列为本次村级组织换届的预备人选;华亭镇西湖村已吸收3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他村(社区)正在进行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等前期工作。

(5)关于缴纳党费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开展党费检查的通知》,在各级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审计等部门对全区党费收缴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区卫计局已将党费全部补缴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关于“区委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2018年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2018年以来,区委先后组织召开14次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全会精神等,并层层部署贯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落实述责述廉及廉政约谈有关制度,定期开展主体责任检查,研发应用党风政风“e卡通”管理系统等,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深入排查教育系统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教育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通过定期自查、发放“遵守招生纪律提醒函”等形式,提醒干部绷紧廉政弦、守好廉政关。

(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城厢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区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开展廉政责任谈话10次,集体约谈9次,反复提要求、作强调,层层传导压力。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件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曝光4期8起;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6件10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通报曝光2期4起。同时,建立健全“1 X”专项督查机制,出台《关于实行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堵塞监管漏洞。

(3)关于对区纪委干部调配不够及时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纪委监委5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已配备到位,增强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8、关于“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监督力量不足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派驻机构工作运行办法(试行)》、《派驻机构信访举报件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办法(试行)》、《派驻机构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明确派驻机构职能定位、监督权限,确保派驻监督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对镇(街)个别纪检专干长期借用或兼任其他职务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全区7个镇(街)共配备23名纪检专干。

(2)关于“一案双查”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近年来全区启动“一案双查”的情况,建立健全“一案双查”线索筛查、案审核实以及公开通报等机制,细化启动“一案双查”的各类情形、条件等,提升工作水平。区教育局长刘永贤、副局长佘智敏、原副局长陈仙珍、原纪检组长高舜才已被“一案双查”,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诫勉3人。

(3)关于问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8年以来共对19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其中涉及科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11人,通报4人;实名通报曝光1期2起典型案例。对2名处理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予灵川镇主任科员潘金珍、灵川镇党委原组织委员黄晨宇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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