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24:59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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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巡察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区委3个巡察组6名正副组长配备到位。出台《加强巡察人才库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目前巡察人才库共有139人。建立健全“双反馈双签收双公开”问题反馈机制、“一承诺三通报五把关”巡察问题整改机制,选送18名干部参加省、市巡察培训班,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先后召开3场巡察报告分析会,对前几轮巡察报告开展分析,加强指导培训。同时,建立巡察报告联审机制,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0、关于“办事拖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的欢喜庵办证问题,2018年7月27日,市政府已发文向省政府请示,将欢喜庵项目批次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报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我区已安排专人跟踪协调,11月底完成项目农转征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并向欢喜庵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对涉及的3坎店面安置问题,根据市政府〔2013〕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在三信城市家园西南侧的公共停车场地块的东北角安置一幅地块给欢喜庵,该地块上建设3坎店面共3层。目前,因尚未出让该地块,无法落实会议纪要安置方案,已提出新安置方案,并与欢喜庵再次协商。已对龙桥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翁朝晖予以诫勉,对龙桥街道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朱元星予以诫勉谈话,对区国土分局用地股股长柯健已移交市有关派驻纪检组处理。 11、关于“弄虚作假比较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涉及华亭镇卫生院、区民政局、华亭镇的有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华亭镇卫生院党支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陈治中、党建工作经办人邓涛予以通报批评,对华亭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卢勇武予以诫勉谈话,对华亭镇党委副书记陈攀予以谈话提醒。 12、关于“‘会海’问题反弹回潮”问题 整改情况:已成立整治“会海”回潮反弹问题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明确全区性会议和重要活动,由区“两办”统筹安排;其他超过50人的全区性会议由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实施。出台《关于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实到位。截止2018年7月,区委区政府共召开各类会议97场,同比减少17场。 13、关于“津补贴发放有禁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发放项目津补贴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镇(街道)、指挥部、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发放的征迁补贴须在规定时限上缴发放单位账户。我区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人员应退缴违规发放征迁补贴7053410元,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违规发放征迁补贴。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4、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重点督查干部“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018年以来,共效能问责32人次。印发《关于实行效能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制度的通知》,对在履职尽责中发挥正向作用、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绩效加分、通报表扬等。结合新一轮改革,分流超编单位人员,在编制总量内,行政人员往乡镇下沉;建立编制“进消”平衡机制,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促进行政干部合理流动。 15、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及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2个单位,已明确股级规格、核销领导职数,并将2名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对涉及超职数配备1名干部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结合机构改革予以调整任职。对涉及社团兼职未审批的6名领导干部,已有4名干部主动辞去兼任的社团职务,1名干部所在社团正在办理社团核销手续,1名符合社团兼职条件的干部,正按规定进行审批。 16、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一些干部长时间未交流轮岗问题。结合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对一些长时间未交流轮岗的区管干部适时进行轮岗交流。二是针对部分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空缺时间较长问题。详见后页“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三是针对个别干部任职不规范问题。结合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职务名称任命干部,对区科协等部门个别任职不规范的职务重新进行任命。 17、关于“没有干部教育培训阵地”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区委党校纳入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范畴,过渡期间借用区人武部办公场所约300平方米,改造成教室等,解决主体班办班无场所问题。修订《2018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计划举办各类主体班4期共200人,短期班2期共240人。目前已开办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其他班次按年度招生计划举办。同时,建立健全区党政领导到党校调查研究、授课座谈等制度,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校发展、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六)廉洁风险方面 18、关于“PPP和BT项目违规操作”问题 (1)关于PPP和BT项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发函通知有关项目公司,要求严格按照PPP项目合同实施,做好工程质量管理、项目资金监管,禁止非法转包,并对项目业主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对PPP项目中标单位2名负责人予以约谈,要求加强日常跟踪考核;对太湖工业园区等5家区直单位予以集体约谈;对时任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吕聪武、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肖军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区住建局局长黄志汉、副局长李晓忠和区交通局局长郑黎明、工程股负责人黄涵飞、东海镇原项目挂钩领导蔡金铭予以诫勉,对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元培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修订《城厢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议程,一律不列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区交通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区房屋建筑污水处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等,规范PPP项目的操作流程和监督管理。 (2)关于工程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对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项目合同自行报价的部分采购设备单价不予认定,并成立询价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参与询价;对莆田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和询价工作组组长等进行约谈;对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肖军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区住建局局长黄志汉、副局长李晓忠予以诫勉。同时,印发《关于加强城厢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工程监管的通知》,从工程资金、进度、质量等方面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堵塞漏洞。 (3)关于会议直接确定变更造价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违反项目建设程序的项目业主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对东海镇项目挂钩人员、水利站、项目办等干部进行廉政集体约谈。同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部门会商衔接机制,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开展。 (4)关于提前拨付BT项目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已分别对涉及的东海镇、太湖工业园区2个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并对时任太湖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吕聪武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东海镇原项目挂钩领导蔡金铭予以诫勉。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建投资工程款拨付管理的通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全过程监管。 19、关于“违规返还工业用地出让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廉政约谈,并出台《中共城厢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城厢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城厢区区级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明确不再以任何形式违规返还工业用地出让金。对尚未执行的华源纺织城项目补助决议予以停止执行。 20、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的华丰鞋业有限公司已归还借款43万元。同时,要求该公司将闲置厂房、办公楼出租,按月分期偿还;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该公司现有土地、厂房和机械设备等资产保全,待拍卖后偿还借款。涉及的清华园电气发展有限公司,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受偿,待拍卖后偿还借款。涉及的福建鸿圣纸业有限公司,正通过引进空置厂房租赁、抵押物出售等方式追回借款。同时,已对3名责任人员予以廉政集体约谈,并出台《城厢区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区级应急保证金制度,增强欠薪应急保障能力。 21、关于“征地拆迁领域廉洁风险管控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城厢区征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排查出3类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印发《关于做好征迁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问题整改的通知》,成功化解行政诉讼案件70件。实行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组织法律实务学习培训,开展征迁事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大案件行政调解力度,避免强制征收、强制拆除问题的发生。 22、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扶贫资金滞留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及的扶贫专项资金已全部支出或上缴到位,并对区农业局分管领导陈成瑞予以诫勉。 (2)关于扶贫资金应用未用问题 整改情况:7个贫困村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均已支出,并对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兼白洋等村联合党委书记黄锦菁、常太镇外东坪村党支部书记杨元贵、东海镇坪洋村原党支部书记蔡福兴予以谈话提醒。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涉及的3个项目均已按序时推进,补助资金同步予以拨付。 (3)关于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动态调整中将黄俊雄户做稳定脱贫处理,退还小额信贷本金5万元,并对常太镇副镇长郭凤祥予以诫勉谈话,对常太镇马院村民政协管员杨国雄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出台《城厢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印发《关于2016年及2017年“雨露计划”培训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关于上报2018年雨露计划培训名单的通知》、《城厢区农业局“雨露计划”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等,重申70周岁以上不纳入培训对象的要求,收回3名80岁以上人员培训费450元,剔除21名70岁以上年龄偏大培训对象,并对区农业局分管领导陈成瑞予以诫勉,对区扶贫办经办人员陈庆煌予以诫勉谈话。 (4)关于存在给死亡人员发放补助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多发放的移民直补资金69000元已全部追回,并对区移民局办公室原负责人郭俊华、华亭镇山牌村原村主任尤国行和移民代表尤国荣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区移民局原局长郑黎明、局长詹志宇予以诫勉,对华亭镇库区办原负责人陈文如、现负责人蔡超凡、云峰村主任王志宁、常太镇常太村党支部书记蒋玉盛、东太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会主任陈国景、洋边村党支部书记郭炳星、长基村主任洪常高、松峰村主任吴金希、下莒村党支部书记李光训、岭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美金、过溪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主任吴力群、东太村党支部委员陈金忠、利车村党支部委员蔡国柱、灵川镇何寨社区干部林开粦、径里村干部林鸿金、龙桥街道北磨社区副主任林常春、凤凰山街道包村干部阮俊平、新塘社区居委会委员李美华等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厢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对象增减处理工作的通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涉农资金拨付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城厢区“幸福家园”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城厢区土地整治项目指标收购暂行办法》等,切实加强“幸福家园”试点村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并对镇经管站站长林少川、涧口村党支部书记詹国强、原村主任蔡冰秋予以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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