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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瓯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36:12  来源: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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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5日至2月4日,省委巡视一组对建瓯市委进行了巡视。5月22日,省委巡视一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完成省委巡视任务,并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按照巡视反馈意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一组驻点建瓯以后,市委书记在每次市委常委会、领导干部大会上,都反复强调配合做好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的要求上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市委认真学习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一致认为巡视所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接受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并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原则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检验,要求四套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深刻认识省委对建瓯市委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既是对市委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促进建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市委立即成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视整改的相关工作。市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具体事项,并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其他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相关市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细化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市委针对巡视反馈6个方面54个问题以及5条意见建议,及时制定下发《关于省委巡视一组对建瓯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细化进度要求,抓紧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回头看”,进一步夯实责任。市委还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和易反复、难根除的问题,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雷厉风行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健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市委能坚持原则,在问题核查和问责上,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客观公正,敢动真格,铁面无私。对存在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切实把整改过程变成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确保整改工作不敷衍、不走样。同时,能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注重点面结合、长短结合,进一步举一反三,研究出台一批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为建瓯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与机制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还不够到位

(1)关于对管党治党工作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8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18次,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南平市委的重要精神。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完善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对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发《关于建立每季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谈话提醒制度的通知》,传导和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是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述责述廉述法会议,市委常委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巡察、“四比六促”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党委(党组)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2)关于市级党政班子一度存在思想保守、开拓意识不强、“硬气”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在换届后出台《关于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暖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制定《关于建瓯市不担当不落实问责会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健全容错纠错和问责会审机制,以更坚决的态度,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二是市委树立“注重实绩、实干拼创”的用人导向,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战”“四比六促”和“项目突破年”活动,凭实绩、用机制选人用人。共选拔任用19名在攻坚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干部,有2名党员干部被南平市委评为“廖俊波式好干部、好党员”。三是市委根据建瓯的特色优势,明确建设“四富四美”新建瓯的发展思路,突出发展七大绿色产业,启动建设“水美城市”,大力打好教育、城市建设管理翻身仗,奋力开创建瓯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四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招商,先后引进恒大、世茂、光明、碧桂园、厦门建发、中城投等大型房企落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针对党校建设资金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已全部归还职工借款344.2万元及利息95.85万元。市委责成党校严肃财经纪律,并于2018年6月对相关人员予以谈话提醒,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关于对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的规矩意识淡薄问题整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廖俊波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发挥建瓯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2018年以来组织30批1129人次接受教育。二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健全任职谈话、述职述廉、诫勉函询等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强化法制意识和规矩意识。市委责成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建瓯一中、新区公司徐墩分公司深刻反思,认真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市政府依法解除城北较场山地块的出让合同,将一中扩建项目纳入建瓯市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建设。市政府已依法收回“绿洲江景”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放生池”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已追缴到位。市民政局已于2018年6月退还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中标人保证金420万元。市纪委对徐墩镇人大主席黄益清和原司法所所长、招投标中心主任王明霞予以诫勉谈话,对民政局原局长龚贵亨予以党纪立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转任非领导职务。四是对处级领导亲属参与高息借贷活动进行全面清查。市委书记对市委常委1人予以谈话提醒并严肃批评,责令其加强对个人亲属及身边人员的约束。责成市法院严格依法办案,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五是2018年2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规定的通知》,严格执行上午12:00下班制度,市效能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2.发挥统揽全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够充分

(1)关于对经济发展重大决策的引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严格贯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对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关注、研究和引领。实施“四个一批”“一盘一策”的办法,有序推进问题楼盘化解。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对重点项目、城乡建设、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实施“一月一协调、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推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工作法”“表格管理法”“领导挂项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责成相关部门在项目落地上,强化前期论证,把好项目落地关,着力提升项目和经济发展质量。

(2)关于对出现的复杂问题研究和解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建瓯市不担当不落实问责会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不担当、不作为,以躲、绕、拖方式回避问题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问效。二是下发《关于建立“五个一批”项目及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积极应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中的复杂问题。明确一个问题楼盘由一个市领导牵头负责,按照“一盘一策、分类处理、政府扶持、企业为主、关口前移、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楼盘化解。

(3)关于对民生领域的重视和关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规建旅局加快推进东门水厂生产设施、设备的改造更新,已将原日供水量2万吨的水泵机组提高到3万吨,完成部分系统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东门水厂改造。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红船子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截止6月30日已完成投资1189万元,2018年底可竣工。三是责成徐墩镇筹措175万元,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改造,目前运转正常,各项监管措施到位。市纪委已对徐墩镇原项目办主任练勇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关于市委对党管意识形态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即知即改,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市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听取专题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舆情问题作出批示4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县市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精神,2018年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2)关于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意识形态领域监测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的通知》《贯彻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制定《重特大敏感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推动我市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应对负面舆情的能力。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考评。制定《2018年建瓯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评。三是责成相关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3)关于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责成市文体新局和各乡镇(街道),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和保护,明确文物安全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邀请省考古所考古专家对全市现存文物古遗址的摸排进行指导。三是责成市分管领导加大力度督促推动国家级文保单位“东岳庙”、省级文保单位“中共闽北临时特委”的修缮工作。

4.精准扶贫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扶贫办加强政策宣讲,2018年以来已培训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扶贫干部13批、998人次,发放政策宣传材料2万余册,制定《贫困户“一户一档”数据核实情况表》,切实解决乡镇主官、扶贫办主任对“底数”不清、情况不熟的问题。二是责成徐墩镇党委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已完成对全镇582户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的入户摸底调查;责成东游镇党委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已清除死亡与外迁人员;责成龙村乡党委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收回以现金慰问的资金,重新打卡转账。三是市扶贫办牵头,对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动态人口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2)关于结对帮扶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市结对帮扶贫困户责任落实专项督查组,通过全市34个纪检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围绕帮扶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全市3119名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全覆盖”督查,问责3批次75名结对帮扶责任人。二是围绕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开展培训,提升精准扶贫的能力。

(3)关于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全市尚有10笔合计807.88万元扶贫资金未支出的问题,市委立即组织对全市扶贫资金拨付情况开展检查,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责成扶贫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资金管理的要求,确保每笔资金拨付时限不超过30天,所有扶贫资金在当年使用完毕。二是责成东峰镇党委收回大际村违规筹措的占用造福工程款50.5万元,并按要求重新发放到位。市纪委对东峰镇大际村支部书记江宗平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对东峰镇国土所副所长邱德强、信访办主任谢建锋、民政办主任谢克诚、大际村原村干部叶瑞和、谢水生予以诫勉谈话。

5.对巡视整改还不够到位

(1)关于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过半企业欠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3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5113.79万元的问题,成立清缴企业旧欠土地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缴园区企业旧欠土地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分类收缴。其中,已收缴7家企业欠款2328.4万元;通过加快土地招拍挂、“腾笼换鸟”、兼并重组、解除预约用土等方式,限期收回4家企业欠款354.19万元;2018年7月5日依法诉讼追缴12家企业欠款,诉讼标的2431.2万元。针对相关责任人尚未问责处理的问题,成立调查组开展责任倒查,市委书记对时任分管市领导予以谈话提醒并严肃批评,市纪委对城东工业开发公司时任总经理池李春予以诫勉谈话,对其他4名相关人员予以廉政提醒。

(2)关于林业资源和资金管控不严,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2.74万亩国有林木仍未作出评估、林木代管协议仍未补签的问题,责成市林业局立即对未评估的林业总公司国有林木资产开展摸底调查,经查福人公司在管护期间,没有对未评估山场进行生产经营,国有未评估林木资产未造成流失。市林业局已委托福建林业勘察设计院下属福建中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7月已完成对未评估国有林木资产的评估。市林业总公司已与建福公司签订《林业总公司森林资源管护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同时,对林业科技示范林场场长予以谈话提醒,对市林业局4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宏发江景所有楼房均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宏发江景8#、11#楼未批先建、对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时任建设局建工股负责人谢俊、规划局工程规划股负责人张声雄、工程股经办人吴代炳予以行政警告;对时任建设局副局长陈国庆、黄如乐、规划局局长王星辉、副局长魏苑平予以效能告诫;对时任城管大队大队长廖宜平、水西中队负责人李芝敏予以诫勉教育。同时,责成市规建旅局加强规划审批管理,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规划委员会审查制度和“一书两证”办理制度,并加强巡查,严防违规调整容积率、未批先建等违法问题的发生。

(4)关于个别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未从更严要求上举一反三进行面上清理和制止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问题,2018年5月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相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公职人员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相关规定,并由市纪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予以党纪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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