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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10-10 16:37:17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城厢镇长居村原村委会主任徐聿顼收受扶贫项目承建商好处费问题。2017年春节前夕,徐聿顼收受长居村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项目承建商为感谢其在工程发包、验收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关照而送给的好处费3万元。2018年8月,武平县纪委给予徐聿顼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十方镇乐畲村原村委会主任刘石养贫困户评定优亲厚友问题。刘石养在2016年度贫困户评定工作中,利用职便,将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2户亲属申报为贫困户,并分别违规享受贫困户造福工程补助款8.4万元、11.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十方镇纪委给予刘石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永平镇唐屋村原党支部书记郑永扬贫困户评定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2月,郑永扬违规将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女婿申报为2016年度贫困户,并违规享受贫困户造福工程补助款8.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永平镇纪委给予郑永扬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武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在一些地方、领域不同程度存在,侵害贫困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坚决查处。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之以恒地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推向深入,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贫困县“摘帽”、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武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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