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2018-11-16 08:46: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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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整改督查督办。这既是强化巡视整改的重大创新举措,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要求,以切实有效的日常监督推动巡视整改?近日,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学新。 加强整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记者:请您结合福建省巡视整改工作实践,谈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的理解和认识。 刘学新:今年2月22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福建省进行了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福建省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福建工作的有力指导和帮助。省委对巡视整改高度重视,把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和推进全省巡视整改工作,做到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整改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我们深刻认识到,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牢不牢固的试金石。作为政治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以抓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实际行动坚决践行“两个维护”,通过“外在压力”倒逼被巡视党组织将巡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 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是推动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从以往情况看,有的被巡视党组织抓整改前紧后松,有的整改敷衍应付、走过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强化对整改的日常监督。举例来说,福建省土地领域腐败问题上轮巡视就已发现,但一直没有整改到位。本轮巡视严肃指出后,在省纪委监委的严格监督推动下,各责任单位分工协作、联动共治,相关问题正在深入整改。 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应有之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能都处于基础性地位。把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任务交给纪检监察机关,有利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优势,把监督挺在前面,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建立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把整改日常监督做深做细做实,形成巡视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 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探索日常监督有效路径 记者: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进行了哪些积极的探索? 刘学新:福建省纪委监委把监督巡视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协助省委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 一方面,我们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对自身承担整改任务的监督。成立省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集中整改阶段,我们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一周一督查、一周一对账,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一条一条地对账销号。 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的专项监督。按照省委部署,省纪委监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组,由省纪委监委正厅级干部任组长,协助省委强化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专项督查组建立“三色”督查法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经检查确认已完成的任务标识绿色,对正按序时推进的任务标识黄色,对临近时限前三个工作日而未主动报进度或超期未完成的任务标识红色,及时对有关单位进行预警、催办。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我们注重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责任。通过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下发通知、督导督办等多种形式,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自觉推进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在十届省委五轮巡视及市县党委巡察中,将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履行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使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触角纵向延伸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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