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8-11-30 21:35:15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
分享到: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转作风、改作风,强化担当有为意识,日前,泉州市纪委监委对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南安市仑苍镇林业站站长林志雄等人在制止违法破坏林地过程中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2017年6月间,仑苍镇大泳村村民王某未经审批擅自对拟申请宅基地块进行平整,破坏林地面积12.9255亩。林志雄不作为,虽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阻止林地被破坏;时任仑苍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陈发力不作为、乱作为,发现王某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且在审核王某的宅基地申请表时,明知不符合条件仍同意报批;时任仑苍镇大泳村村委会主任王万能乱作为,明知王某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仍同意报批;2017年12月,王某被依法立案侦查。2018年10月,林志雄、陈发力、王万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化县美湖镇洋田村村委会委员林斗河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走过场问题。2016年1月,林斗河对贫困户申请对象林某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走过场,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在没有认真核实林某本人及家庭成员实际收入的情况下,就将林某列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并上报,使林某被列为市级贫困户并获得补助款3500元,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同时,2017年12月林斗河因违规为亲属申报贫困户人口的违纪问题,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2018年7月,林斗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禁而不止、纠而不绝。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反对“四风”问题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真正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逐项加以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做到久久为功,“化风成俗”。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自觉履行监督责任,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量纪执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集中整治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的突出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
相关阅读:
- [ 11-30]教育部通报地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
- [ 11-28]工信部通报7家违规电信企业
- [ 11-28]三明医改典型经验做法再次荣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 [ 11-26]龙岩: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 11-26]泉州市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