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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12-24 20:48:5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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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有的利用年终、春节等重要节点滥发津补贴、过节费,有的以联络同事感情之名搞公款吃喝,有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有的趁公务活动绕道公款旅游。这其中,有的身为“一把手”,不仅没有率先律己、垂范引领,反而带头破纪、带坏风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持续正风肃纪的禁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铤而走险、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频触“高压线”,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不良影响,损害党的形象。深刻表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严峻顽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纠正“四风”一刻不能停歇。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体现廉洁过年的“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有关部署,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着力组织好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的自查自纠,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要求,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将“金色名片”越擦越亮。要坚定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定不移抓作风建设,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推动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紧盯“节日病”,既要下大气力整治元旦、春节期间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易发多发问题,更要重点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拓展移风易俗工作成果。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查纠“四风”问题过程中,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把严肃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线索。要坚守监督职责。切实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打好元旦、春节期间监督工作“组合拳”,以强有力的监督不断释放坚决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全天候”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及时发现、查处、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一步推进“1 X”工作机制落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实效。要坚决执纪问责。坚持“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者、不收敛不收手者。对职能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督办交办、跟踪反馈;对节日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潜入培训疗养机构吃喝玩乐、高档小区“一桌餐”、公务出差“搭车”旅游、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持露头就打、直查快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典型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用好问责利器,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持续营造“不敢”的高压态势,持续浓厚廉洁过节氛围,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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