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福建高院今日对外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执行案件,介绍了《福建法院执行工作“八个一律”承诺举措》《省法院关于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八项举措》的相关内容。 其中,“八个一律”承诺分别是:办案流程节点信息一律依法公开、财产线索一律依法核查、网络拍卖一律依法从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一律依法严惩、执行案款一律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指定、交叉执行一律上提一级管理、终本案件一律纳入专门团队统一管理、执行信访一律纳入系统管理。 福建省法院1月1日起受理的执行案件均应按照“八个一律”要求办理。 据介绍,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八项举措分别是:加快审前案件流转速度,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诉讼保全措施;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甄别不同情况,规范使用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惩戒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审查执行案件,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充分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提高执行信息化服务保障水平;加大执行公开力度,自觉接受涉案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注重调研宣传,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分别是: 1、福清市人民法院的薛某珠妹与被执行人薛某宝、林某宋相邻通行权纠纷执行案 2、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思明区人民法院的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友丰文创园地块系列执行案 3、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法院的陈某火与李某英等五人债务清偿纠纷执行案 4、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的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林某锦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案 5、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的福建“尚和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系列执行案 6、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莆田“ECO城”系列执行案 7、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的福建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8、宁德中级人民法院的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凤凰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执行案 9、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申请执行王某等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10、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福州“大儒世家”系列执行案 在福州“大儒世家”系列执行案中,具体案情是: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集团)曾系福建省知名民营企业。2011年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影响,金帝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仁文)、厦门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仁文)分别开发的福州“大儒世家”及厦门“金帝·中洲滨海城”在建工程,因民间借贷等纠纷先后分别被厦门、泉州、龙岩、福州、南平五市法院查封。据不完全统计,以金帝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仁文、厦门仁文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约有640余件,类别涉及金融、信托、工程款、税款、政府欠款、民间借贷等纠纷,金额高达69.67亿余元,案件涉及福建一半以上地市,影响面广,涉及面大。2012年,省法院将涉福建仁文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统一指定南平中院执行,由南平中院负责牵头对福建仁文福州“大儒世家”的财产进行统一处置,省法院执行局协同执行。 南平中院在执行中查明,福州“大儒世家”楼盘于2014年全面停工,引发大量购房业主及施工单位多次上访、闹访。南平中院在深入走访调查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放水养鱼、防控风险、保障权益、实现共赢”的执行思路。通过多次召开债权人与购房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协调会,并取得福州市委、市政府支持,最终促成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和各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一是对“大儒世家”项目采取封闭式方式进行建设、销售,销售款全部进入法院指定专户进行监管;二是案件所有债权人(包括抵押权人)同意暂时放弃债权分配,将销售回笼的购房款先行支付工程建设;三是协调建行、恒丰银行继续办理“大儒世家”楼盘按揭贷款;四是协调税务部门暂缓对“大儒世家”财产采取查封、冻结强制措施,确保房产正常销售;五是协调住建部门加强对“大儒世家”项目的监管。同时,福州市政府也给予大力支持,专门指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协助配合开展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大儒世家”楼盘在2018年8月全部竣工验收,广大购房业主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所有被执行人涉及福建仁文的债务均得到妥善解决,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兑现。 福建高院相关人士介绍,该案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措施,巧执善执,成功破解“烂尾楼”困局,既维护了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让案件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兑现,同时还使被执行企业摆脱困境,对同类案件执行具有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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